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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法律答疑等惠企活动,主动提供合同审查、风险提示、援企稳岗扩就业等法律服务。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服务“六稳”“六保”

  为迅速贯彻落实最高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视频会议精神,9月21日上午,咸阳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专项执行行动。

  会上,咸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小刚对近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着重就贯彻落实最高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视频会议精神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

  刘小刚强调,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要深刻领会周强院长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好专项执行行动。周强院长讲话不仅是对专项执行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更重要的是为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奋斗目标,全市法院广大执行法官干警要深刻领会讲话精神,迅速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去,开展好专项执行行动。

  刘小刚指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是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法宝,在开展执行工作中,要贯彻落实好两个纲领性文件精神,一是中法委发【2019】1号文件《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二是法发【2019】16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刘小刚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不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提升执行质效。中级法院要充分发挥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管理,上下一盘棋,把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落实到实处,确保提升执行质效和综合监管指标。并对“国庆”“中秋”两节前全市法院执行专项行动第一轮督察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对扫黑除恶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清理长期未结案专项行动、执行全面工作督办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小刚强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切实更新执行理念,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周强院长讲话信息量大,内容丰富,理念超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不断更新执行理念,在贯彻落实的基础上,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政策,文明善意执行,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运用信息化和智慧APP执行,助力执行工作;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关心执行、支持执行,为咸阳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后,刘小刚重申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坚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政委“三个规定”,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永葆清廉本色。(咸阳中院 袁航涛、王建锋)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服务“六稳”“六保”

  今年以来,绵竹市法院认真分析研判绵竹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审判执行、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对接,观大局、谋大事,全方位提升司法效能,以高质量的司法质效为服务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A审判主业

  打击有力度服务有广度

  5月26日,绵竹市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杨某某、马某销售伪劣产品罪并附带公益诉讼案。该案系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审理的绵竹市首例销售伪劣口罩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杨某某、马某共同从胡某处购进8.6万只口罩进行销售,其中76960只被杨某某、马某通过微信及电话等方式全部销售给他人。经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及绵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分析,该批次口罩为不合格假冒口罩,达不到医用口罩的防护效果,极易造成感染风险。

  该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销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时,该行为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院遂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某、马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1万元。责令两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00144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该案以“互联网+”巡回审判的形式进行了直播,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我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将依法予以严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绵竹市法院副院长赵建军掷地有声地说。据悉,今年1月至6月,绵竹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56件,其中涉及疫情防控的两件。

  绵竹市法院刑事审判充分体现了一个“严”字,而在民商事审判上则着重体现了一个“和”字。绵竹市汉兴宏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兴宏萍)因原有矿山劳务采矿井关停导致资金不足,从2018年5月27日实施停产至今。因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身体原因未及时处理,债权人申请执行转破产。

  破产案件受理后,承办团队向该公司职工多次进行法律解读、情绪安抚,并与审判、执行、信访等多个部门协调配合。考虑到该公司现有生产装置是目前什绵区域唯一具备生产许可且环保达标的装置,仍有再生的价值;破产清算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低,破产和解既可以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也可使企业化解债务危机。“绵竹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该破产案件,多次组织汉兴宏萍破产和解工作协调推进会,三家银行债权人与汉兴宏萍、新绵担保公司就和解协议的制定进行研究,法院也积极引导汉兴宏萍与债权人将破产清算转为破产和解。”该院民庭庭长侯高丽说。经法院积极协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各个债权人进行协商,提出40%的清偿方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同时,该案系德阳市首例企业破产和解案,案件的处理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因企施策、依法处置、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以“执转破转和解”+“股东债权转股权”清偿方式消解企业债务。“和解方案同时满足职工、债权人、债务人的合理诉求,实现了各方利益诉求的完美结合。该案的妥善处理既助推了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又化解了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做到了案结事了。”多次参加该案和解工作协调推进会的绵竹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肖邦成告诉记者。

  该案只是绵竹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一个缩影。“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是我们常态化的工作安排。今年,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增加了与企业面对面、点对点的频率,只有这样才能创造法院、企业之间心连心的工作局面。”侯高丽说。

  B善意执行

  把握好尺度体现出温度

  3月18日一大早,绵竹市法院执行局的王法官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印有“当执行先锋,为民企护航”的锦旗。

  今年1月下旬,申请执行人贵港市某有限公司向绵竹市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四川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0余万元。

  该院执行局立案后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在外地某银行账户有存款,但该银行冻结后不支持网络划拨,且冻结15天异议期满后,刚好是春节放假的第一天,无法及时划拨存款,执行法官便答应申请执行人在春节后一上班便及时划拨存款。谁知春节假期刚开始,便遇上了新冠肺炎疫情,出门及办公均受限。

  为解决企业困境,执行法官想方设法,终与被执行人存款所在地法院取得了联系,讲明案件的执行困境,取得了受托法院的理解,在受托法院的帮助下,最终将被执行人在外地的银行存款200余万元及时划拨到位,解决了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燃眉之急。

  据该院执行局局长沈黎介绍,在执行案件中,该院着重强调一个“善”字,促进矛盾有效化解。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精准保全,审慎查封,分类施策。审慎将因疫情影响的企业纳入失信被执人名单。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但对能适应市场需要、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将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针对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则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的原则,加大本地传统查控力度,依法运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加强对企业、农民工的法治宣传力度,引导其依法依规用人用工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C司法服务

  便民有力度创新有速度

  网上立案、与法官“面对面”视频交流、在手机上签字确认笔录……这样的场景,今年以来几乎每天都在绵竹市法院上演。绵竹市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服务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将信息化贯穿到立案、审理等全过程,为群众带来便捷的司法服务。“绵竹市法院吗?我现在想立案,可疫情期间出不了门怎么办呢?”今年2月,绵竹市法院立案庭接到当事人周某的求助电话。原来,周某想就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您可以通过‘四川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绵竹市法院微信公众号上的介绍。如果还有疑问,欢迎继续来电咨询。”在绵竹市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的多次电话指导下,周某成功在“四川移动微法院”上申请立案。

  像周某这样足不出户“指尖”立案的情况,在绵竹市法院并不少见。为提升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水平,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近年来,绵竹市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以信息化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建成诉讼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终端、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推动诉讼服务功能线上线下互补,有机结合,让“最多跑一次”“一趟不用跑”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的法院创新建设成为现实。“绵竹市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形势,充分发挥互联网不受时空限制的特点,加强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提讯技术、网络查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的应用,从立案到调解、从庭审到执行,‘云端’办案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在疫情防控期间起了很好的作用。”该院副院长马学华介绍道。“云端”办案成为法院办案新模式,也在群众中间架起了一道司法便民新桥梁。

  据绵竹市法院副院长陈昂介绍,按照绵竹市委、德阳中院的相关工作要求,绵竹市法院将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贯穿于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并与“六稳”“六保”全面对接,全方位提升司法效能,以良好的司法质效为绵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3月,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司法保障措施》,帮助企业减负担、渡难关,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其中包括: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细化审判执行举措、加强社会治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方面共18条具体的措施。

  司法服务:便民有力度 创新有速度

  网上立案、与法官“面对面”视频交流、在手机上签字确认笔录……这样的场景,今年以来几乎每天都在绵竹市人民法院上演。绵竹市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服务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将信息化贯穿到立案、审理等全过程,为群众带来便捷的司法服务。“绵竹市人民法院吗?我现在想立案,可疫情期间出不了门怎么办呢?”今年2月,绵竹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当事人周某的求助电话。原来,周某想就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您可以通过‘四川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绵竹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的介绍。如果还有疑问,欢迎继续来电咨询。”在绵竹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的多次电话指导下,周某成功在“四川移动微法院”上申请立案。

  像周某这样足不出户“指尖”立案的情况,在绵竹市人民法院并不少见。为提升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水平,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近年来,绵竹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以信息化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建成诉讼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终端、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推动诉讼服务功能线上线下互补,有机结合,让“最多跑一次”“一趟不用跑”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的法院创新建设成为现实。“绵竹市人民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形势,充分发挥互联网不受时空限制的特点,加强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提讯技术、网络查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的应用,从立案到调解、从庭审到执行,‘云端’办案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在疫情防控期间起了很好的作用。”该院副院长马学华介绍道。“云端”办案成为法院办案新模式,也在群众中间架起了一道司法便民新桥梁。

  据绵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昂介绍,按照绵竹市委、德阳中院的相关工作要求,绵竹市人民法院将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贯穿于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并与“六稳”“六保”全面对接,全方位提升司法效能,以良好的司法质效为绵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3月,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司法保障措施》,帮助企业减负担、渡难关,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其中包括: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细化审判执行举措、加强社会治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方面共18条具体的措施。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服务“六稳”“六保”

  人民法院必须紧扣“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忠诚履职,精准施策,为推进全面复工复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司法力量。具体要做到突出政治站位,突出审慎司法,突出善意司法,突出和谐稳定。

  加大“六稳”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六保”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新形势、经济社会发展新任务做出的重要部署。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紧扣“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忠诚履职,精准施策,为推进全面复工复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司法力量。具体要做到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政治站位。“六稳六保”工作,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是讲政治、顾大局的直接体现。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精准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判断,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司法自觉,尽心尽力尽责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切实担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党委政府确定的思路、方向和重点,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找准找实切入点和契合面,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拓宽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功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人民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工作标准,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受理和稳妥处理环境资源、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纠纷和涉疫情案件,从快从优兑现老百姓合法权益,健全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现实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案件,及时研判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完善审判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炼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以高质量的司法质效、高水准的服务水平推动“六稳六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突出审慎司法。要以维护稳定为首责,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和卫生检疫的犯罪行为,立足司法职能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和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稳定、扰乱市场秩序、妨害复工复产的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黑恶势力犯罪、套路贷、软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要以促进发展为重点,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努力保护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企业债务危机化解力度,结合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全面判定破产原因和清偿能力,积极引导通过庭外和解、重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坚决避免机械办案、一判了之的错误做法,助力市场主体纾难解困。要以保障民生为根本,依法支持各级政府实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应急防控措施,共同打击阻挠和违反防控措施、违反复工复产规定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及时受理涉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用等争议,严格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突出善意司法。要加强对国家专项贷款的司法保护,有效制裁金融机构违规变相收取超出国家优惠利率标准、盲目抽贷断贷、单方解除合同等行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确保国家惠企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审查慎用司法强制措施,谨慎查封、冻结企业资产,对因面临司法手段难以正常经营的企业,研究合理的解决方案,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要妥善审理涉企合同案件,综合考虑案件履行风险和经济成本,准确界定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责任,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落实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任务。妥善审理劳资纠纷、劳动就业等案件,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尽可能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引导劳动者和企业共度时艰。要完善执行手段,对暂时经营困难但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灵活采取以股抵债、以物抵债、资产返租、企业整体承包、分期偿还等多种方式,适当放宽强制、保全措施,最大限度保住市场主体、保障居民就业。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有限性运用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被执行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确因复工复产需要,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及时解除限制,为企业增强造血功能、维持正常运转提供最大便利。

  四是突出和谐稳定。要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通过电子送达、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云庭等在线方式办理诉讼事务,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司法大数据的运用,不断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全面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及微博、微信、官网等自媒体平台,多角度报道典型案例和审判经验,为“六稳六保”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积极运用简易审、速裁、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快速处理。要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建立广泛的联络机制,积极回应受疫情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融资、劳动用工、优惠政策落实等法律问题,及时提供精准咨询服务。积极适用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对因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及时缴纳诉讼费用、符合缓减免条件的企业和当事人,依法做到“能缓则缓、当减则减、应免尽免”,帮助群众纾解困难,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罗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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