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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的成长研究报告

一、研究目的

我读过许多鲁迅的作品,《野草》、《狂人日记》、《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坟》、《热风》、《华盖集》、《故乡》等。这些深受人们的喜爱。今天,我要研究他的成长经历,学习他身上的良好品质。

二、研究方法

一、阅读他的名作,从而更深刻的了解他。

二、在网络上查找一些关于他的资料。

三、研究内容

人物·简介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寿,1898年改名为周树人,笔名鲁迅,字豫山、豫亭,后改字为豫才。浙江绍兴人,与弟弟周作人,三弟周建人,合称为“周氏三兄弟”。出身于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鲁迅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运动的基石,后与《药》《故乡》等小说名篇一同收入小说集《呐喊》。五四运动前后,参加《新青年》杂志工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1]毛泽东主席评价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评论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中华的精神。[2]鲁迅是20世纪中国的主要作家,对五四运动后的中国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是中国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新文化运动[蘋果教育:WwW.PequIP.CoM.cN]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鲁迅一生的著作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论文、散文、翻译近1000万字,其中杂文集共16本有:《热风》;《坟》;《华盖集》;《华盖集续编》(1926);《而已集》(1927);〈三闲集〉,〈二心集〉(1930);〈南腔北调集〉(1922——1933);〈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1934——1946)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

名字·由来

鲁迅”这个笔名,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说法是指“鲁”字乃鲁迅先生母亲的姓,他的小说中常提到的“鲁镇”,就是他母亲的老家;“迅”是他的小名,所以在他的小说里也出现过“迅哥儿”一词。另一种解释是先生挚友许寿裳所说,他亲自问过鲁迅先生,先生笑道:“取愚鲁而迅行的意思。”此乃先生自谦之辞。这两种说法,都是从字面上解释,也切合鲁迅的生平,都说得通。

可最近又有人发现了第三种解释。认为“迅”字,古义为狼。出处见《尔雅·释兽》:“狼子绝有力者曰迅。”照这样注解引申出来,“鲁迅”是指狼的一个勇敢有力的儿子。持此一说的是历史学家侯外庐。他说,鲁迅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的小说代表作《狂人日记》就是抨击封建社会“吃人”制度的,他取用这两个字为名,正是鲜明表示他甘以“狼子”自居,与封建社会制度彻底决裂之心声。

据说侯外庐的这种解释,曾向鲁迅夫人许广平提起过,许广平连连称谢,表示首肯。

外貌·特征

鲁迅相貌评说

鲁迅之相貌:这张脸有点不买账,有点无所谓,有点酷,有点慈悲。看上去一脸的清苦,刚直,坦然。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与俏皮,他拍照基本不做什么表情,就那么对着镜头,意思是说:“怎么样,我就这样!”他长得非常像他自己,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所以鲁迅先生的模样真是非常配他的,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

脸:黄里带白,很瘦很瘦。

头发:寸把长,直竖着。

长衫:牙黄色,羽纱做的。

胡须:隶书“一”字形

个性:正直、严肃、倔强

写作·风格

举重若轻 言简意丰

《狂人日记》:“举重若轻”的绝妙

《狂人日记》开头第四行写到狂人发现世界不对了,感到恐怖,是这样描写的:“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短短数语,立即展现出人物的精神状态,像子弹穿透身体,而不是留在身体内,鲁迅语言之锋利,真令人折服。

接下去步步深入,将狂人的癫狂状态显露无遗,如:

“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

“我捏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晓得妹子死掉的缘故,也全在他。那时我妹子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母亲哭个不住,他却劝母亲不要哭;大约因为自己吃了,哭起来不免有点过意不去。”

“过意不去。”轻轻一笔,重若千钧。当语言该重时,反而轻了。举重若轻,这是鲁迅惯有的写作风格。

个性·特点

鲁迅的魅力与其说在于笔锋,不如说在于性格。鲁迅就其性格而论,可以概括为三点。

其一,保持人格独立。鲁迅没有智者虚张声势、打拱作捐之陈腐,没有文人衣冠楚楚、道貌岸然之虚伪,更不存在旧知识分子无病呻吟、顾影自怜之恶习。他,生就一副傲骨,秉承先哲才气,鹤立鸡群,独往独行。

其二,真实的自我。鲁迅之所以独一无二(效仿之人多亦,但无人能比),关键是鲁迅的真实。鲁迅的真在于他敢于直言,公开说别人“不敢说,不想说,不愿说,不能说”的话。他是一名孤胆侠士,单枪匹马地向旧势力冲杀。他敢于戳穿伪道士的面纱,能为学生的惨死而呼号于天下。鲁迅虽然处在没有真言的时代,但他却用毕生精力去写他所看到的一切真实的存在。他的笔令论敌胆寒,让友人称快。他的真实在于血当汁墨笔当枪,而谱写的却是带有沧桑感的伟大人格。

其三,强烈的使命感。鲁迅之所以为鲁迅,是因为他不明哲保身,受到恐吓,他出门不带钥匙,以示不归之志。他不惜以其生命高扬理性,以其坚毅警示众生,因而使人望其项背终生敬仰。

鲁迅毕生信念是毫不留情地向旧势力宣战,他的夙愿是俯首甘为人民大众的“牛”。他的这一追求极苦、极累、极孤、极悲,正如先生所言: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然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盖不住他们的光辉。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鲁迅既属此类人,但又高于此类人。所谓属于,是他集埋头苦干、拼命硬干、为民请命、舍身求法于一身;所谓不同,即是他的境界、水[蘋果教育:WwW.PequIP.CoM.cN]平、理想远远高于上述诸类人。他的伟岸在于激情不止;他的高远在于洞察真相;他的威力在于笔锋犀利;他的高远在于永远与人民为伍与旧势力为敌。

三、研究收获

毛泽东推崇鲁迅,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他的政治的远见”,“他用显微镜和望远镜观察社会,所以看得远,看得真”;二是“他的斗争精神”,“他看清了政治方向,就向着一个目标奋勇地斗争下去,决不中途投降妥协”;三是“他的牺牲精神”,“他一点也不畏惧敌人对于他的威胁、利诱与残害,他一点不避锋芒地把钢刀一样的笔刺向他所憎恨的一切。”他还说:“鲁迅的骨头很硬,半殖民地的国家有像鲁迅这样硬的骨头是很可贵的。” 毛泽东将这三点概括为“鲁迅精神”。 毛主席对鲁迅先生充满着敬意,称颂“鲁迅在中国的价值,据我看要算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如果孔夫子是封建社会的圣人,那么鲁迅则是现代中国的圣人。”

四、研究感悟

鲁迅有时候比较天真,比如他和柔石的交往可以看出。鲁迅喜欢帮助青年,也别青年视为导师。鲁迅不仅在文学道路上热心地帮组他们,还在生活上也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有次有个青年跑到鲁迅家去,白吃白住了一个多月,临走还要鲁迅开路费钱。鲁迅最开始对所有青年人都好,因为他一度信奉进化论,认为后来的总会超过先前的,可是生活经历使他明白现实不是那么回事,青年也有好有坏。但是鲁迅对于青年还是十分帮助的。左联里面的柔石就曾经得到鲁迅的帮助,青年作家萧军萧红也曾经得到鲁迅的帮助。

但是鲁迅其实思想非常成熟,因为在家境衰败的过程中,使鲁迅尝到别人的白眼,明白人情冷暖。随着年岁和阅历的增长,鲁迅思想更加深刻。比如他说“曾经阔气的要复古,现在阔气的要保持现状,没有阔气的要革命”,“迷信可存,伪士当除”等,可见鲁迅对现实看得非常透彻。

鲁迅最难能可贵的是始终保持自己的独立,既不依附国民党,也不依附共产党,对于自己的命运,他也看得很清楚,要么捧上神坛“捧杀”,[蘋果教育:WwW.PequIP.CoM.cN]要么压制封禁“棒杀”,在现在的教育中,鲁迅实则被神化了,也即“捧杀”,由此可见鲁迅的远见。鲁迅生前是孤独的,死后也免不了孤独的命运。

鲁迅其实很懂生活的艺术。当他在教育部任职时,北洋政府欠了他的工资他会当官司要回来,书局欠了他的稿费他也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他提倡要发挥一个人的最大价值,作持久战,而不应该去做鲁莽的无谓的牺牲。他喜欢吃零食,喜欢看电影,他说“譬如真的勇士,也休息,也娱乐,也性交……”大意如此吧,就是说其实英雄也是常人,不过是他们更懂斗争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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