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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改善我镇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积极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7月份开始在全镇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突出“两确保五力争”重点组织实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池塘沟渠水体明显改善,农村公共空间明显优化,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规民约完善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初步形成,常态化保洁运营机制良性运转,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一)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方面,要确保取得绝对性胜利。以主要交通干线沿线、房前屋后院内、村头岭脚、河溪沟渠等区域为重点,要求完成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的清理,基本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

  (二)在“清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方面,要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力争我镇各村基本杜绝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现象,彻底整治和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三)在“清理村内塘沟”方面,要力争取得突破性胜利。

  我镇各村庄要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完成水域内淤泥、漂浮物、障碍物的清理和疏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同时规范生活污水的排放。

  (四)在“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方面,要力争取得阶段性胜利。全镇在加强农村卫生健康教育、提高村民环境清洁意识方面,建立起一套紧贴本地区实际的教育引导机制且运转良好;全镇各村在建立文明村规民约,从源头减少农机具和杂物乱摆乱放、墙壁乱涂乱画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方面,制定务实有效的制度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在“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方面,要力争取得战略性胜利。落实好日常巡查、“五到场”、集体审批、限时办结、农用地转用、耕地占用税上缴等系列管理制度,强化打非拆违,有效遏制未批先建、批后乱建、少批多占等违法占地行为。健全和落实建房公示牌、建筑工匠等管理制度,在辖区内各自然村树立本村村庄规划和户型样式公示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推进湘南民居风格户型,建设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村建筑。鼓励集中建房点向现有中心村、小城镇靠拢,实现规范农村建房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六)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方面,要力争取得全面性胜利。按照宜办发〔2018〕4号文件要求推进改厕工作,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厕改任务序时进度表,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对废弃不用的旱厕、已建室内卫生厕所的旱厕、村庄显目位置的旱厕要坚决拆除、复耕复绿。对有条件进行内置式改造的户厕,要坚决建设成无害化卫生厕所。2019年底全镇基本消除农村旱厕,消灭无化粪池、无水冲式厕所,新建的厕所原则上为无害化卫生厕所。

  (七)在“进一步开展农村危旧房整治”方面,要力争序时性胜利。各村要加快辖区内危旧房调查摸底并上报镇级,及时建立危旧房工作台账,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危旧房拆除任务序时进度表,分阶段进一步开展农村危旧房整治,推进“拆房还田”“拆房还土”,按时完成危旧房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交及注销。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则,妥善处理群众需要与环境整治、废旧拆除与开发保护之间的矛盾。对易地扶贫搬迁、采煤沉陷区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小康新村建设等新建房屋后留下的空心房要坚决拆除,对村庄内违规搭建的厂棚、煤棚、废旧烤房、废旧杂房和屋顶瓦背破损的土坯房、断垣残壁的青砖房予以坚决拆除。危旧房拆除后,对不能集中连片复垦的,要清理建筑废料,种植花草树木。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欧强彬任顾问,镇长文兵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黄松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群海、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长)邓才国、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明发、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建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邓华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琪、党委委员(副镇长)王琳、副镇长李湘女、副镇长邝满国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统筹办、农业办、水管站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统筹办,由利勇方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日常具体事务。明确村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制定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的责任体系,形成领导抓、抓领导、层层抓、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为各村驻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7月上旬镇级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动员大会、现场推动会,村级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小组研讨会,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任务数。广泛利用广播、公开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发动,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努力营造乡村环境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在全镇营造“讲卫生提形象、优环境惠民生”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季度各村评选镇级卫生家庭5户,每户奖励50元;评选村级卫生家庭10户,由村委会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并在全村公示。

  (二)立即进行集中整治。对各村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以及操场游园、房前屋后、村头岭脚、河流沟渠的堆积垃圾再次进行集中清运和保洁,在镇区街道、市场、机关单位和各村巷道、空坪、渠道、房前屋后全面开展一次大清扫,通过集中整治达到美化、净化的效果。

  (三)加强保洁队伍管理。对于镇区段,进行路域环境整治和将杨梅山镇城镇管理服务相关业务进行外包,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交通通畅、镇区摊位摆放有序、卫生干净整洁、河道清澈干净,提升杨梅山镇区形象。对于村一级,在各村成立卫生监督理事会,实行村民自治,完善村规民约和“门前三包制度”。各村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好保洁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保洁人员负责责任片区的卫生保洁,分管片区的村干部负责督促,驻村领导、干部负责统筹安排。每月环境卫生检查后,全镇评选出优秀保洁员和不合格保洁员各5名,对优秀保洁员按100元/人给予资金奖励,对不合格的保洁员取消当月绩效奖,其中在检查中得分85分以上的按超过分值给予一定奖励,未达到85分的从当月综合绩效奖金中按比例处罚扣除。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暗查过程中,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当月考核分另行扣除10分。分管片区的村干部未督促到位的,同奖同罚。每季度底由各村将本村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名单审核成册,签字盖章后上报镇财政所进行工资结算。

  (四)推进村保洁卫生费收缴。7月份全镇统一推进实施村保洁卫生经费的收缴工作,由每个党政领导联系一个自然村,全面推行卫生费收缴工作,确保在7月完成该自然村在家应收人口数的50%以上缴纳卫生费。未完成50%的,在当月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各村要召开党员组长会议,成立村卫生监督理事会,负责保洁费的收取,同时明确好保洁费用的标准(建议按照1元/人/月,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家农户按照标准收取,五保户、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本人不缴纳。收取后的卫生保洁费由各村环保专干、会计统一上交镇财政,并设专账代管。每季度底由村环保专干将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季度用工明细单上报镇环境卫生整治办进行审核,再报镇财政所实行实报实销管理,年底按照各村实际收支结余进行汇总结算。截止7月底,各村卫生保洁费总收取人数要达到在家人口数的50%以上。对卫生保洁费收取达50%的行政村,镇财政将按超过比例给予相应奖励;未达到卫生保洁经费收取比例的,按比例从村办公经费中扣除,并在当月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从8月份开始,各村卫生保洁费收取要达到80%以上。同时各村要做好保洁卫生费的工作台账,每季度及时将保洁费收支明细按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强化环卫设施建设。积极与县相关部门衔接,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杨梅山垃圾收集亭的建设进度,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垃圾收集亭扫尾工作建设,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好垃圾桶、垃圾清运斗车等,切实解决好垃圾处置的问题。

  (六)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及各村干部参与,每个月对全镇13个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分集中督查和突击抽查两种形式),得分最高和最低的行政村分别进行挂牌。每季度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累积汇总、奖罚兑现、点评调度,评比总成绩(100分制)以每月检查的分数累计换算得到。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县乡补一点、村级筹一点、群众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洁净乡村工作开展必要的资金保障。县乡奖补资金要足额用于洁净乡村工作,受益农户自筹的环境卫生治理费要足额用于洁净乡村工作并将收支明细公开公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公益捐助,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提高村民环卫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二)党员干部带动。党员干部要亲自参与、率先垂范。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带领群众开展自家清洁卫生整治和生产、生活区域内的垃圾处理。镇党员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沉到基层、进村入户,和群众打成一片,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让干净整洁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通过创建干净整洁示范村、文明村、文明户等形式,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召开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掀起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高潮。

  (三)严格督查考核。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杨梅山镇环境整治行动考核计分表》按月对各村进行考核并公示排名。考核组成员采取不定时不定地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考核人员可以邀请党政领导、镇纪委参加,考核过后由村支书或主任签字。对考核季度排名前3名的村,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对排名倒数一、二名、三名的村分别罚款1500元、1000元、500元,并对支书进行约谈。排名最好的村授予“环境卫生整洁村”流动红旗一面,排名最后的村授予“杨梅山镇环境卫生脏乱差村”流动黄旗一面。如我镇在全县季度考核排后三名,则对各村取消奖补措施。对二次考核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对支部书记实行诫勉谈话;累计3次考核排名倒数一的村,对村支部书记实行免职处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列为各村驻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年考核平均得分低于70分的村级和网格管理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杨梅山镇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责任表

  2.杨梅山镇2019年度环境整治评比活动方案

  3.杨梅山镇环境整治行动考核计分表

  4.杨梅山镇XXX村保洁人员考核管理制度(试行)

  5.XXX村保洁员监督考评记录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

  按照省、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工作,压实责任,确保人居环境整体显著提高,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以点面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整治为原则,按照六清、四改、治八乱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常态推进六清工作。

  各村进一步完善六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长效机制作用,坚持每日巡查清理,做到道路边沟无垃圾污水,房前屋后五美五净,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河渠清洁无垃圾,达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干净美丽的目标。

  (二)有序推进四改工作。

  1.对围墙围栏进行全面排查,对已经损毁无法维修的,列入今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可以维修的,列入今年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统一维修、喷漆。对无围墙围栏,今年计划新建的,按照各村自有资金情况,先完成破损围墙围栏新建和维修。因修路,牡丹岗、耕读、红胜、宋家、苏北沿路两侧围墙围栏不在排查统计范围。排查统计工作在3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上报在4月3日之前完毕,9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2.卫生厕所改造全面推进,除以外的14个村,以每户一厕的原则,按实际户数上报改厕数量。排查统计工作在3月31日之前完成。

  3.严格落实河长制,按照饮水安全工作要求,做好日常管护。将水井房周边绿化美化列入今年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计划,按照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村三委班子成员、党员、积极分子要起带头作用,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妇联、老年协会、社会公益群体作用,带动全村百姓改掉陋习。

  (三)彻底整治差乱现象。

  1.坚决落实六必拆。对照六必拆文件要求,3月29日之前完成排查统计,并按一处一档原则建立拆除档案,4月15日之前全部拆除。对唯一住房及可修缮美化的,建立修缮档案,4月底前完成修缮美化工作。对谎报、漏报及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年终人居环境考核不列入优秀和良好档次。

  2.杜绝其他乱象。杜绝柴草垛露天堆放,规划搭建仓房堆放,6月底前完成。杜绝禽畜散养,各村依据实际情况,推进“三退三进”工作。杜绝垃圾、废弃物、污水乱倒乱扔,此项工作常态化开展,纳入六清工作长效机制,尤其对公路两旁、河渠两侧、田间地头每周至少巡查清理1次,农忙时增加巡查频次,引导百姓将农业生产废弃物定点投放,村里统一清理。杜绝车辆乱停,4月3日前集中整治“僵尸车”,并形成常态化。杜绝广告乱贴,4月10日前对乱贴、乱挂、乱喷的广告集中清理,各村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广告张贴栏。

  (四)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在党员中开展“领责任、展风采、做示范”活动,具体时间以市委组织部下发相关文件为准,各村党支部做好动员工作。各村根据实际和特色,规范村规民约,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志愿服务队作用,开展“文明村”“爱心村”等活动,具体要求以市委宣传部下发相关文件为准。

  2.乡行政执法中队于4月份对乡域内所有经营活动场所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并形成长效机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河道、林业环境清洁行动,具体要求以相关单位工作方案为准。乡环卫队认真做好乡政府及所负责区域卫生清扫工作,增加保洁次数,白天全天候有人巡护,负责垃圾场及周边卫生清理工作。

  3.继续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行动,常住户100以内的村,创建户数为常住户数的80%,其中干净人家户占创建户数的2/3,美丽庭院户占创建户数的1/3;常住户100—200的村,创建户数为常住户数的70%,其中干净人家户占创建户数的2/3,美丽庭院户占创建户数的1/3;常住户200以上的村,创建户数为常住户数的60%,其中干净人家户占创建户数的2/3,美丽庭院户占创建户数的1/3;各村达标户(含空房户)必须达100%,超过达标率的村,年终人居环境考核可适当加分。此项工作全年开展,具体标准以市妇联相关文件为准。

  三、责任划分

  1.乡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政府乡长对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片负领导责任,具体如下:

  2.包村干部责任。包村干部对所包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每周入村开展工作不低于3次,负责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与材料归纳整理;负责指导检查所包村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所包村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运转;负责督促、协助所包村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3.村党支部书记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村干部和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奖励与惩处

  1.各村人居环境工作奖惩以年终考核总评排名为依据,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7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与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和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排名在全市前30的村,另行奖补。具体内容与标准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乡镇考核赋分表》为准。

  2.未能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或问题反复出现的,包保领导在党委会书面检讨,包村干部、村干部全乡通报批评。

  3.被市及以上检查组点名批评或在电视台等官方媒体曝光的,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由乡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在全市排名位于不合格档次,导致在全市排名降低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村干部是中层的,免去职务,2年内不作为提拔使用人选;是科员的,3年内不提拔使用;相关责任村干部不作为下一届村级组织的换届提名人选。

  4.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包村干部予以奖励,符合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的,优先推荐、优先使用;年终评先选优和相关待遇,优先考虑。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3

  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我乡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积极构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着力突破农村人居环境、规范农村建房、“厕所革命”三大整治重点,不断提高全乡各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工作总目标:

  进入全县人居环境卫生先进行列。

  (二)具体目标:

  通过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措施,实现“八个无”具体工作目标:

  1、农户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

  2、垃圾桶、垃圾池旁无散落垃圾;

  3、县道、乡道、乡村公路两边无成堆垃圾;

  4、河道、塘面、沟渠水面无漂浮或散落垃圾;

  5、街道两边无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

  6、旱厕清零;

  7、残垣断壁、空心房的拆除;

  8、县道、乡道、乡村公路两边、各村无“牛皮癣”乱贴乱画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长村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张 勇 党委书记

  组 长:肖圣敏 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曾 涛 政协联络组长

  副 组 长:黄良洪 党委副书记

  陈 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世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建华 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

  黄南昌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玉祥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勇华 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小华 副乡长

  彭小凤 副科干部

  黄章军 人大副主席

  成 员:曾永辉、刘利亚、黄龙飞、谭要华、周伟芬及各村支部书记、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统筹办,由曾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单、召开会议等方式,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组织发动乡村干部、党员组长、保洁员开展“卫生大清扫”活动,在全乡范围内迅速掀起“人居环境整治”活动高潮,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村级工作职责

  1、组建保洁队伍。各村在前期已配备保洁员的基础上,按照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可增加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强,新增的保洁员工资从各村收取的保洁经费中发放,按照每人每月400元—800元的标准确定保洁员的工资报酬。明确保洁人员队伍,并制定保洁员管理办法,划定好各保洁人员保洁范围,确保村范围内县、乡、村、组交通要道、河道和村民居住集中区、村内小游园、公厕等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成立支村两委领导下的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各自然村结合红白喜事理事会和村“五老人员”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推选出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理事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商定村规民约;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进行组对户的卫生评比;对破坏环境卫生的人和事进行监管、曝光和处罚;人居环境整治费用的收取、管理并定期公开公示情况。

  3、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县乡补一点、群众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必要的资金保障。县乡奖补资金要足额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由各村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向受益农户收取环境卫生治理费用,收取费用按照每户每月5元左右,由各村视情况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确定,要广泛宣传动员各界人士进行公益捐助,自然村村民当年筹资超过10000元的由乡财政奖励该自然村工作经费2000元。

  4、配置基本环卫设施。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垃圾收集亭布点和建设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垃圾桶、垃圾清运斗车、扫把、铲锹等工具,确保基本环卫设施到位。

  5、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制度,将开展农户环境卫生组、户检查评比作为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内容。各村要根据村规民约情况,制定具体检查考评制度和方式。

  6、制订村规民约。各村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制订好环境卫生治理村规民约,用村规民约宣传切实搞好环境卫生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参与优化环境卫生的热情,出台制约破坏环境卫生行为的具体措施。

  (三)村民建房管理

  1、村辖区内村民建房实现有效管理,未批先建得到有效遏制;

  2、村民建房审批管理规范,“五到场”管理到位,村民建房按村庄规划、图集样式进行建设;

  3、各村严格执行公示牌制度,公示牌内容规范,新批新建按要求挂公示牌。

  4、集中建房示范点按任务要求建设,过程管理按“五统一”“五化”要求落实。

  (四)农村“厕所革命”

  1、各村辖区内搞好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农村旱厕按规定期间内拆除,并对拆除旱厕进行复耕复绿。

  2、各村按任务序时进度完成公共厕所的建设任务,外形建筑样式和内部蹲位设计合乎规定要求。

  (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垃圾乱倒乱放专项整治。一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工作,强化村民环保意识;二是通过制定和实行农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加大垃圾乱倒乱放处罚力度;三是通过保洁队伍、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村民垃圾分类减量、垃圾定期清扫清运等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垃圾乱推乱放问题。

  2、河道垃圾专项整治。通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处理沿河垃圾倾倒点,严厉打击沿河乱倒垃圾行为,将河道垃圾治理纳入沿河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考核,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3、开展“牛皮癣”乱张贴专项整治。广泛动员,多管齐下,坚持专项治理与源头管控的原则,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改善城乡环境,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村容管理顽症,全面改善乡村面貌,打造更文明、更干净、更有序的形象。

  (六)强化干部责任体系

  明确村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片包干的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制定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组、党员包户的责任体系,形成领导抓、抓领导、层层抓、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列为各村、驻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严格督查考核

  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根据《长村乡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评分表》进行督查考核,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暗访一通报”、“一季一汇总一排名一调度一奖罚”的考核办法进行督查考核并公示排名。

  督查方式:

  1、由考核组成员采取不定时的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考核人员可以邀请党政领导、乡纪委、村支书、“两代表一委员”、好人协会会长参加,考核组人员关闭手机,只留一个手机拍照使用。

  2、考核组随机抽1-2个自然村进行考核。

  3、考核组以照相图片为依据,公平公正量化打分(邀请纪委监督)。

  4、考核实行加减分制(满分为100分),在迎接市县检查考核排名倒数且被通报批评的,在当月考核得分基础上扣10分,对排名靠前且行文表扬的,在当月考核得分基础上加10分。

  5、考核后当场由村支书或主任签字。

  (八)严格考核奖惩

  1、考核结果与保洁员工资挂钩,对不按要求履行职责,不听从调度的保洁员,由城乡规划环保站依程序予以辞退。

  2、在季度考核中排名第一、二名的村,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同时授予“长村乡环境卫生最好村”流动红旗一面;对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村罚款2000元,并发放“长村乡环境卫生最差村”流动警示黄旗一面(如我乡在全县季度考核排后三名,则取消各村奖补措施)。

  3、每月督查中排名倒数一、二名的村,对所检查自然村的包片村干部进行约谈;月督查排名连续两次倒数一、二名的村,对驻村领导、业务指导员进行约谈,对支部书记及分片包村的乡、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月督查排名连续三次倒数一、二名的村,对村支部书记及相关包片村干部实行免职处理。

  4、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年考核平均得分低于70分的,村级和驻村干部取消所有项目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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