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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的制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县委书记在202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县委书记在202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今天召开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加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去年工作情况,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月兰同志代表县纪委作了工作报告,表彰了先进,晓斌同志就政府部门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了很好的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实质,准确定位反腐倡廉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的同时,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要求。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看到遏制腐败还有一个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随着我国防治腐败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注重预防腐败的体制已渐成熟。因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深刻领会中央反腐败的精神实质,准确定位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准确定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从三个方面找准着力点。
  (一)要从注重预防腐败方面找准反腐倡廉的着力点
  从反腐败工作实践来看,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是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近些年来,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些方面的不正之风有所遏制,一些领域的腐败案件有所下降,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中央提出和实施了一系列抓本治源的措施。比如,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和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从腐败产生的原因来看,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是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还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加上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一些消极腐朽思想观念对部分党员、干部的影响,导致理想信念动摇,就很容易诱发腐败现象。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对于物质缺乏诱发的不正之风,依靠发展经济才能消除;对于体制弊端所滋生的腐败现象,深化改革才能治本。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要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如果只注意查办具体案件,不注意从源头上抓起,加大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可能一时见效,但往往会产生防不胜防、查不胜查的情况,一些腐败问题很可能查而再来、纠而复生。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上级精神,坚持惩防并举,在继续抓好惩治腐败的同时,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二)要从营造宽松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方面找准反腐倡廉的着力点
  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在县十一届二次党代会上,我们县结合十六大精神,立足本县实际提出了打造“工业主导型、农业特色型、城市文化型”的“活力崇仁”的奋斗目标。实施这一目标,需要一个宽松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一是需要一个政令畅通的施政环境。我们打造“活力崇仁”的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最关键的是要保证政令畅通。因此,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决策、措施,自觉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党纪政纪来维护政令畅通,对阻碍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阻碍县委、县政府决策贯彻实施的,必须严肃查处。二是需要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事公道,勤政为民。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厉惩处,弘扬正气,打击邪气,营造清正、廉洁、公正的发展平台。三是需要一个优质服务的投资环境。要全面推行优惠、互利、宽松、平等的政策;营造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切实抓好治安环境、法制环境和金融环境的优化,建立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运行机制。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必须铁下心来,用铁的纪律予以严厉惩治。四是需要一个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要满腔热情地支持干事者,大张旗鼓动地弘扬廉政者。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要在政治上给予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保护,要设身处地的创造条件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放开手脚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要从锻造干部廉政勤政的作风方面找准反腐倡廉的着力点
  锻造勤政廉政的干部作风,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使自己的成绩经得起群众的评判、后人的评说、历史的检验。要深入群众,听民声、理民事、解民愁、顺民意。要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发现、总结和推广人民群众创造的新经验、新典型,用以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要切实做到勤政为民。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切实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殚精竭虑抓大事,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办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以勤政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赢得群众的赞同,展示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联系群众、感化群众、激励群众。
  锻造勤政廉政的干部作风,要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领导干部务必遵守“五个不许”: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果有人给你送钱,要坚决拒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第二,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第三,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四,不许参与赌博。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第五,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带头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五提倡、五反对”的要求,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做出表率,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实现作风根本好变的目标。
  锻造勤政廉政的干部作风,要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党性党风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作风上得到切实转变。对于作风上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以教育为主,让他们自觉地认识到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自觉地加以改正。对于拒不改正或者因作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予以曝光。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无论涉及到什么人,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而且要从严处理,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不能纵容说情,一旦发现,严肃按党纪国法进行查处。
  二、明确重点,深化改革,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突出强调,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做到“三个下功夫,一个统揽”,即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和《实施纲要》,必须牢牢把握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治本性措施。古人讲,“祸患常积于忽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些领导干部贪污腐败,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的。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创新方式方法。既要善于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充分利用先进典型的生动事迹,加强示范教育,净化党员干部的灵魂,又要深刻剖析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的原因,深化警示教育,触动党员干部的思想。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要使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正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着力解决党员和党的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二)要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制度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保证作用
  小平同志早就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成为当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我县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崇仁实际,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创新制度和实施细则。如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审批财务制度等等。但是有了制度,完善是基础,落实是关键。我们要根据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在健全具体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上狠下功夫,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
  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建立和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试用和党政主要领导拟任人选、推荐人选全委会票决制等制度,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职”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的发生。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的,要实行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创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环境。
  要进一步推进经济领域的各项体制改革。要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这些领域的改革,完善程序和方式,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尤其要把严格执行制度作为重要环节,完善监控机制,加强后续监管,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按制度、不按规矩、不按程序办事的行为,防止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问题。同时,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对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和行政执法公正的突出问题。
  要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正确的决策是各项工和成功的重要前提。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要坚持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坚持集体决定与分工负责、决策权与操作权分离,切实防止大权独揽、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
  (三)要健全机制,充分发挥监督对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性作用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是防止权力滥用和预防腐败的关键。
  要着力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温家宝总理有一句话“有权就有责,用权要监督”。但现在有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正常的监督存有误解,认为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一听监督就不高兴,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监督。有的同志在监督问题上往往顾虑重重,对上级不敢监督,怕遭报复、穿小鞋、影响进步;对同级不愿监督,怕得罪人、影响团结;对下级不去监督,怕伤感情。其实,严是爱,宽是害,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我们应当消除各种思想顾虑,切实增强监督意识,真正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要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要扩大党内民主,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力。同时,要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要明确监督的主体对象。领导干部的素质如何决定了一个单位一个地方风气的好坏。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推进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要改进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事中监督为主,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我们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凡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是全党的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一)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重要的治本之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明确责任,党政“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首先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并切实负起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要抓好责任分解,根据“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整体合力。要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抓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价考评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不重视或者不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的失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搞好责任制的考核和追究,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抓工作不力,以致问题屡屡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建立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力量,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的制度化。各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好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三)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的监督机关,在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近年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秉公执纪,为加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工作上给予支持,生活上给予照顾,待遇上给予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要切实加强和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办案所需的经费和设备。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和使用,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者,要予以重用,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换岗交流,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在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三个方面与时俱进,加强学习,精通业务,不断增强履行职责的底气;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勤奋敬业,无私奉献,不断增强忘我工作的朝气;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断增强做党的忠诚卫士的正气,努力建设成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干部队伍,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反腐倡廉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风清政廉,党心所归,民心所盼。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崇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打造“活力崇仁”,实现富民兴县建设平安和谐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县委书记在202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2018年我镇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党建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每一位同志的辛勤付出。在上周星期五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我镇又被县委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这份荣誉是县委、县纪委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对我镇今后工作的一种鼓励和鞭笞。习总书记多次提出“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走在路上,此项工作应该是,也肯定是,我镇今后全力以赴抓好、抓实的中心工作之一。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挂在嘴边、抓在手心、扛在肩上、放在心里,以“保持定力,敢于担当,严格执纪”为工作总要求,扎实有效推进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2015年取得新成绩、新成效。现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几点要求。
  一、用钉钉子精神,长管长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硬指标的工作导向
  反腐倡廉不能搞“突击风”,不能打“应付仗”,我们要保持足够的定力,要有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决心和勇气。一要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在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承担本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责任,要定期了解分管条线的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等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要敢于唱“黑脸”,对违纪违规的“身边人”要敢抓敢管、勇于批评。二要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明确“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带头学法遵纪,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三要“借东风”。镇在全县率先成立党建办,将大党建工作具体化、系统化、制度化,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也正在酝酿中,我镇今年要借着“党建年”的东风,让反腐倡廉工作更有针对性、多样性和实效性,要紧密联系党建办组织开展的各项党员活动,如“亲民履职面对面”、“说时评人”、党员志愿服务等等,增强我镇广大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消除官本位思想和“四风”问题,将我镇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新的层次。四要强化“一把手”的全面教育。在对分管领导及各单位“一把手”进行党性教育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廉政准则》等理论知识的学习,让每一位分管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成为兼职的纪委书记,从而在全镇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要重抓凸显问题。结合镇情,我镇发生巨贪、巨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们还是要将主要精力、力量放在作风建设上,维护党的纪律上,主抓“四风”问题是否死灰复燃,是否还有顶风作案的胆大之徒,工作人员能否严格执行落实省市县镇的各项政策、决策等等,都将是今年我们长管长严的重点。
  二、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案双查,达到不仅查一案而要牵一串的工作效果
  2015年,镇党委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镇纪委依法依纪履行职责,镇所有单位及个人也要积极配合镇纪委的执纪问责工作,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要勇于担当,切切实实担负起分管条线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拉紧作风建设的“高压线”。镇纪委要对违纪违规、顶风作案的党员干部及党组织,采取零容忍态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违必惩,要敢抓敢管,用好惩治这把利剑,对不正之风、不良之气保持高压态势。二是分好“责任田”。反腐倡廉绝不光是党委和纪委的职责,也绝不是我和纪委书记两个人的职责,挂包的村(社区)和负责的站所都是分管班子成员的“责任田”,自己“责任田”里滋生出的腐败问题就要由分管领导负责。三是加强“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调查处理;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作案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都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从而达到不仅查一案而是牵一串的责任追究效果。
  三、用扎笼子方式建章立制,取得治标亦治本的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依规治党。党的规矩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红线,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及和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硬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需要我们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是消除作风顽疾最直接有效的办法,2015年,我镇将着力完善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的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编织、扎牢制度的笼子。今天“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已经三套班子研究通过,下发给你们。近期,镇党委政府将对上下班制度、值班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三是突出纪检督查作用。今年,镇纪委一要以季度为单位,选择两个村(社区)、两个站所,以“三公”经费支出为着力点开展专项巡查。巡查要做到有针对性,确保查有所获,查有所惩;二要加大对“懒散慢”等行为的督查力度,是否按时上下班、值班能否到位、党委政府交待工作能否按时完成等等,都要列为今年纪委督查的重点,打击歪风邪气,肃风正气;三要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督查,值班是否带头到岗,党委政府决策能否执行到位,民主生活会上点出的不足之处是否落实整改等等,使班子成员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规矩意识、制度意识,以一级干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工作氛围,带动我镇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响应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各级党委、党组织时刻保持清醒,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党性教育,经常性开展自查与自纠,对歪风邪气、违纪违规做到抓早抓小,预防“四风”问题反弹。我镇作为城关镇,特殊的地理位置、政治环境、经济条件,决定了我们肩上的责任重大,我希望镇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具有“做官当做父母官”的觉悟,都能够拥有“谋利当谋天下利”的胸怀,为我镇在2015年跨越式发展添砖加瓦。

县委书记在202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指引下,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一)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是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协助地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完善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考核,加大问责力度,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20年,全地区共实施党内问责42起,问责党组织18个、党员领导干部26人。二是切实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88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6份。统筹抓好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和纠治盲目合村并居、人防系统腐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监督,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持续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林草系统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三是全力投身疫情大考。坚持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深入防控一线,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封闭管理、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和群众生活保障等工作,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地落实。
  (二)深化专项整治,执纪为民展现新担当
  一是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零行动,采取“挂牌督战+协同督查+上下联动”模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脱贫攻坚重点地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开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和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巩固提升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做好查办扶贫领域案件“后半篇文章”,分级分类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9场次,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13批51件。二是持续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民生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分别在教育医疗、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社保民政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治理,健全问题线索转办督办、直查直办和“一案双查”机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林草系统专项整治监督,督促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对问题线索、信访案件大起底、大排查。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反馈的意见、办理的案件、查否的线索逐人逐件开展案件评查和“回头看”,实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
  (三)聚焦精准有效,监督治理释放新效能
  一是强化“关键少数”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有效问责机制。通过加强党委(党组)日常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巡察监督、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关键少数”干部的监督,督促其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关键少数”人员问题线索管理,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强化主动监督、精准监督、跟进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强化信访监督。围绕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多种方式联动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0年,督促指导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965人(次)。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推动“四种形态”从监督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全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34人次,使“管住大多数”成为监督执纪常态。
  (四)坚持问题导向,政治巡察探索新路径
  一是坚守政治定位。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紧盯“关键少数”,聚焦“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巡察党组织35个,督促指导县(市)巡察党组织233个,推动解决了一批从严治党“不力”、责任落实“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的突出问题。二是创新巡察方式。坚持上下联动,对14个乡镇(街道)巡察时开展“巡乡带村”;对2个地直部门(单位)巡察时,抽调县(市)巡察组,同步对相应的6个县直单位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采取“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方式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和落实惠民政策“机动式”巡察,凝聚监督合力。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压实整改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自反馈之日启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机构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账销号,整改率达95.73%。强化巡纪互动、巡纪联动,紧盯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立案审查。
  (五)从严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实现新提升
  一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重点,聚焦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维护稳定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纠治政策执行不到位、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全地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50件27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2人。二是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乡基层,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统筹各级监督力量,开展多频次专项监督、联合检查和明察暗访,严查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发放津贴补贴、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抓住年节假期重要节点,紧盯隐形变异新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对不收敛不收手者一律严查重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六)注重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取得新成效
  一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贯彻“严”的主基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协调、互通、协作等日常沟通联系机制,持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强化安全保障,严肃办案纪律,加强对留置和“走读式”谈话安全抽查检查,加强办案场所疫情防控,确保“双安全”“零事故”。二是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结合“以案促改”深入分析自然资源、住建、卫生、扶贫等领域的腐败案件,查找制度漏洞,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机制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措施30余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地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案例库,拍摄5部警示教育片,增强办案综合效果。协助地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场,5000余名党员干部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同步接受教育。组织5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00余场次。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在党员干部中营造知错思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七)严抓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呈现新气象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思践悟中把握“国之大者”,掌握科学立场观点方法,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增强履职本领。制定实施2020年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竞赛练兵方案,着力锻造纪法皆通的“专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地县两级因时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培训,组织“一周一考”、在线测试、“一月一练”“一年两赛”等各类学赛活动43场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03万人次,实现地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三是强化内部监督。以违纪违法反面典型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完善内部督查机制,完成第二轮2个县(市)纪委监委的内部督查,针对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聘请11名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制定《地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支撑,聚焦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坚强保障。
  (一)更加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贯彻,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政治监督,认真落实“地州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清单”,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改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决策,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一贯到底抓好落实。
  (二)更加注重“三不”一体,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十四五”规划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聚焦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要求,对恶意围猎党员干部、态度恶劣、多次行贿、巨额行贿的果断处置、严肃查处,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全过程,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以任华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镜鉴,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着力解决积弊沉疴,扎紧制度笼子,完善监督体系。
  (三)更加突出培树新风正气,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形成习惯。一贯到底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餐饮浪费行为长期监督,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消费、发放津贴补贴、配备使用公车公房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侵占公共利益以及由私营老板为个人消费行为埋单等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时刻防范,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养成良好家教家风,促进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四)更加有力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纠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围绕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特别是脱贫摘帽后“四不摘”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社会、舆论、媒体等关注的热点问题,深挖、彻查热点难点问题背后的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提升小微权力腐败问题治理成效,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更加凸显政治定位,提升新时代巡察工作质效。聚焦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党委(党组)履行职能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盯住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立足常规巡察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巡乡带村和巡察“回头看”等,高质量完成届内任期巡察全覆盖。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强化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制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协助地委抓好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同步抓好自身问题整改。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继续探索开展“巡察+N”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更加聚焦监督重点,进一步夯实监督治理效能。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地委制定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以及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制定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措施,细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着力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重点领域监督制度,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发挥职能优势,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开展下沉监督,推动派驻机构进一步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改进对非常驻部门的监督工作,加强对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主管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
  (七)更加深入推进自身建设,以过硬的素质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地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持续开展向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和李淼同志学习活动,在纪检监察系统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通过公开面向地区内遴选一批、招录一批、交流调整一批等形式多渠道充实队伍,解决“空编缺员”、选调难、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巩固拓展全员培训成果,持续深化练兵竞赛活动,积极拓宽培训渠道,依托新疆纪检监察学院等优势资源,采取跟班培训、跟案锻炼、跟组巡察、跟组督导和结对帮带等方式,着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加强特约监察员队伍建设,注重发挥监督促进、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坚持铁面无私清理门户,持续整治“灯下黑”,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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