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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新时期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保密为主题的演讲稿(合集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以保密为主题的演讲稿1

部队的,主要负责安全和保密。

以下机要工作的具体内容:机要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各军区及部队、各企事业单位、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集安全与保密于一身,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机要工作即做好涉密文件的管理工作,要认真完成机要文件及传真电报的阅办,做好机要保密,其中机要文件的传阅、办理都是有严格规定的。

所以,机要工作人员务必保守机密,做到不该透露的绝不透露,不该说的绝对不说。

同时,还必须注意时效性。

收到文件后,首先要注意传递文件的时间,避免发生文件传递不及时的错误。

这就要求工作人员熟悉领导之间的分工,了解各部门及其分管领导的工作规律和时间安排,准确领会领导指示精神,掌握文件的急缓程度,机动灵活,掌握时机。

因此,机要工作在要注意做好文件的传阅管理登记工作,及时将传阅完的文件收回,按顺序分类,确保文件安全

以保密为主题的演讲稿2

同志们:

这次全区保密工作会议,是全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中保委第四次会议、省保密工作会议和全市保密局长会议精神,讨论区保密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我区今年的保密工作。刚才,王轲同志传达了全市保密局长会议精神,孙区长宣读了06年保密工作要点,与会同志还观看了保密教育碟片。下面,我就全区保密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具体地讲,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各种情报组织对我窃密活动加剧,使保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为了达到遏制、分裂和颠覆的目的,对我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情报窃密战略,窃密活动相当猖獗。主要表现在:一是窃密主体多元化。敌对势力、情报组织、周边国家、跨国公司等以观光旅游、参观讲学、社会调查为幌子的窃密活动明显增多。二是窃密范围扩大化。从政治、军事到经济、科技多领域,无所不及,无所不要。三是窃密方式多样化。不仅以各种手段策反我内部人员,还以合资办厂、合作开发、学术研讨、文化交流等方式作幌子,窃取各种情况。四是窃密手段高科技化。敌对势力发展高科技窃密技术,窃密器材向高效率、多功能、超微型、易操作方面发展,保密防范的难度越来越大。保密与窃密斗争异常复杂,我们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敌情观念,筑牢思想防线,增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纪律。

第二,改革开放的新发展,给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变化,一些人的价值观、利益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给保密管理提出了许多新课题。一是思想观念复杂。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保密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面临新的考验。二是利益驱动明显。有的人奉行“金钱至上”,不惜践踏国家保密法规,出卖国家秘密,以牺牲国家利益来谋取个人利益。三是涉密主体增多。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民营企业进入涉密领域,原有的保密管理体制出现了盲点,给保密管理带来了新的困难。四是人员流动加剧。随着改革的深化,人才流动具有很多灵活性,一些高科技人员和涉密人员离职跳槽到外资或合资企业,给国家秘密安全带来严重危害。这些新的课题,都有待于进一步去破解。

第三,高技术的迅速发展,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办公自动化的普遍应用,在影响到人们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的同时,保密管理工作也发生了三个重大转变。一是由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过去是管住嘴、管好文件、看好门,现在还要管好信息、管好网络、管好各种涉密介质,涉密载体的可变性、流动性明显加大。二是由依靠传统手段管理转变为依靠科技手段管理。过去主要是看各种制度是否健全,“三铁一器”措施是否落实,现在除了这些还要依靠技术手段,如“一个隔离”(对既上网又办公的计算机安装隔离卡,将内网与外网分开,实现物理隔离)“两层认证”(密码认证、身份认证),形成技防、物防和人防有机结合的防御体系。三是由管好介质保密转变为管好信息保密。原来的涉密介质以纸质为主,现在有磁介质、光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所以要管好手机、便携式计算机、网络等能存储、处理、传递信息的各种渠道。

近几年,我区的保密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保密意识不强,缺乏警惕性,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二是有些部门保密制度落实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存在着漏洞和隐患。三是一些保密要害部门职责不清,保密责任未落实,特别是“一机两用”现象严重,没有严格的隔离手段,给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造成潜在威胁。对这些问题,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保密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贯穿于各项业务之中,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和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必须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利于推进各项工作,抓住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两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要认真做好党政机关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核心秘密安全。党政机关是党和国家秘密集中的地方,做好党政机关的保密工作是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重中之重。去年区保密办、区国家保密局按照《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保密要害部门保密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全区30个保密要害部门。今年,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国家保密局将按照市保密局下发的《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计算机实行分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各要害部门计算机按照业务用途进行分类统计上报,切实加强党政机关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同时要做到对本单位保密重点部位、人员心中有数,对本单位保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心中有数,对本单位易发生泄密的渠道和薄弱环节心中有数,加强本单位保密要害部位的管理,该投入的投入,该配备的配备,认真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要切实抓好涉密计算机网络的保密管理,不断提高保密技术水平。运用计算机及网络处理日常工作已成为我们党政机关的主要工作方式,大量的涉密信息存储在计算机内,流动在网上,增加了泄密的隐患和危险,信息安全保密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涉密网络安全是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们要把加强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的安全防范和保密管理摆上重要位置。近年来,中央保密委员会和国家保密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规定,对加强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咸阳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涉密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标准,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技术,既要防外又要防内,构筑信息安全的有效屏障。要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设备,落实重要涉密场所的技术防范措施,增强技术防御能力。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全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区国家保密局督促指导各部门健全计算机机房保密制度、涉密操作人员工作制度、上网发布信息审批制度等,规范计算机网络操作使用程序和内部管理,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9月下旬,区保密局将会同区公安分局、信息办,对30个保密要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涉密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保密检查,确保全区涉密网络安全。

 三、强化措施,不断开创我区保密工作新局面

保密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必须坚持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一要落实责任。在今天的会议上,区保密局与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签订了《渭城区保密工作责任书》和《渭城区涉密计算机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会后,各部门领导也要同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达到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的目的。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把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在责任追究上动真格的,严肃追究失泄密事件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要强化培训。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密干部队伍,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保密队伍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学习培训内容,提升学习培训效果,全面提高保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除认真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以外,更重要的是做好经常化宣传教育,宣传教育要与当前的形势任务结合起来,与本单位实际和保密工作现状结合起来,与涉密人员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结合起来,通过举办干部培训班、知识测试以及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创新工作。要认真研究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新办法、新途径,不断适应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要有针对性地确定一些课题,如加强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立科学的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与保密管理等,努力使保密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同时,要善于对丰富的实践进行理论概括,不断推进保密工作的理论创新,用以指导保密工作的实践。

四要加强督查。加强保密督查是强化保密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国家保密法规和中央、省、市委有关保密工作部署的重要保证。区委保密委员会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督,经常听取保密工作的汇报,分析面临的形势,改进管理方法,提出对策性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重大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发生的重大泄密事件要及时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区国家保密局要认真履行保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大对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各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有泄密隐患而又不能引起高度重视的,应及时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要严格泄密报告制度,对发生泄密事件不及时报告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保密工作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利益,一定要常抓不懈,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保安全、保发展”的作用,努力开创我区保密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区和全面小康渭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保密为主题的演讲稿3

大家好!我叫xxx,来自xxx保密局。我演讲的题目是《忠诚于党和国家的保密事业——全心全意做好保密工作》。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问保密故,两者皆可抛。

XX年前,伟大的思想家韩非子在《说难》中告诉我们:“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意思是说做事情因为保密会取得成功,因为泄秘会遭遇失败。几千年来,这一名言一直被铁的事实验证着。有多少人,多少集团,多少政权因为保密而获得丰厚的利益,因为失密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熊向晖——革命战争年代,我党情报人员,胡宗南的机要秘书,在延安保卫战中向党中央提供了大量的军事情报,关键时刻,挽救了党中央,挽救了中国革命,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

佟达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办公厅主任,贪图财色,与台湾特务串通15年之久,出卖了大量国家秘密,给国家利益和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最终被判处极刑,落下了遗臭万年的可耻下场。

美国著名leg电讯器材公司——在国际投标中屡次败给对手。原因是:对方在他们公司的电话和传真机上连了线,做了手脚,事先掌握了该公司标底的秘密,结果让这家公司损失惨重。

(事例略...)

做好保密工作对于个人来说,就是保荣辱,保生命;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保利益,保生存;对于党和国家来说,就是保安全、保发展。否则你就会像佟达宁、席世国、陈阿政那样,因为泄秘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所以,朋友,当你知道别人秘密的时候,一定要替人保密;当你知道单位秘密的时候,一定要守口如瓶;当你知道党和国家秘密的时候,就是失去生命也决不能出卖国家秘密。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对于我们从事保密工作的人来说,保密就是保自己,保家庭,保社会,保国家。对于所有人来说,做好保密工作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在革命战争年代如此,在和平建设时期更是如此。那是因为,事情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失一密而害全局”。不要由于我们的麻痹大意而给党的工作造成被动,给国家安全造成损害;更不能像佟达宁、席世国那样,把金钱和美女当成最最珍爱的“秘密”,而把国家秘密当成最能赚钱的工具而葬送了自己。

以保密为主题的演讲稿4

在我国,工作秘密是一个法律概念,我国的《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等法律对此都有规定。但是,从整体上看,这些规定比较分散、不集中,且过于原则、不具体,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较差,对工作缺乏指导性。特别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如何准确界定工作秘密的内涵与外延,做到依法保守工作秘密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的必要性

有利于防止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当前,我国的保密工作存在着“乱定密”等定密随意性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工作秘密概念不清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工作秘密概念界定不清,把本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工作秘密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从而导致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既管不了又管不好,致使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威胁。准确界定工作秘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降低保密成本,使真正的国家秘密保得住,保得好。

有利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实施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由于对工

作秘密的概念不清,造成了一部分本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因保密顾虑而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使一些有利于机关单位工作开展的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公众对此不理解、有怨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一方面能使有关部门解除顾虑,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另一方面也能使公众明确哪些事项属于工作秘密、不宜公开,自觉限制自己的知情权,从而有利于积极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有利于保障机关单位正当行使职权。工作秘密是有机关单位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公开或泄露将直接导致妨碍本单位相关职权的正常行使,损害公共利益,降低或减损其治理社会的效果,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机关单位有义务、有责任严加保护。同时,工作秘密的确定是一项行政自由裁量权,这项权力的滥用将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因此,机关单位应当谨慎地行使这项权力。所以说,准确界定工作保密,就能使机关单位明确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守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既是权力又是职责,保障其正当行使职权。

二、工作秘密的概念分析

工作秘密作为秘密的一个重要分类,其内涵外延到底是什么,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权威部门、地方法规和学界对工作秘密的界定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务员法》起草部门的界定,其含义为: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

开扩散的事项。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的。二是《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在各级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依照规定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三是学界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中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这三种界定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工作秘密的内在和外在特征,但它们又分别存在以下的缺陷:一是把工作秘密的主体仅限于各级国家机关,把某些事实上拥有工作秘密并需要准确界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排除在外;二是没有指明工作秘密的本质特征在于保障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正当行使职权;三是没有归纳出工作秘密的程序特征,从而导致实践中确定工作秘密的随意性;四是运用“否定式”来界定工作秘密并没有说清工作秘密是什么,包含什么,工作秘密的界定必须是一个肯定命题。基于此,笔者认为,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视角来看,所谓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为了保障其职权的正当行使,依据简易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

三、工作秘密的特征分析

主体的广泛性

毋庸置疑,各级国家机关是产生工作秘密最多并需要严加规范的最重要的主体,但是,除了各级国家机关以外,某些得到授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是产生工作秘密并需要严加规范的主体。实践中,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某些企事业单位获得委托授权以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活动,这些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的工作秘密存在着与公共利益和公民知情权发生冲突的可能,所以,对此类主体的工作秘密也必须予以重视并准确界定。

职权的正当性

行政机关、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单位的内部管理事项和外部管理事项,无论是内部事项还是外部事项都和机关单位的正当行使职权有关。根据现代国家发展民主政治的要求,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行使职权的过程应当公开,以便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是,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在其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有些事项的确不宜公开。对这些事项,世界各国都把它作为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的一项行政特权予以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项特权只能仅限于保障行政职权和授权职权的正当行使,而不能试图掩盖行政违法或行政错误。与此不同,国家秘密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如果泄露将会直接导致国家整体安全和利益的损害,是宪法赋予的最重要的行政特权。

程序的简易性

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过多、过滥的工作秘密就意味着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实现程度的降低。因此,除了对工作秘密进行实体上的限制外,还必须对其进行程序上的限制。也就是说,工作秘密的确定、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标示、涉密、解密等具体程序必须有明确规定。但是,基于保密成本的考虑,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不宜等同于国家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而应突出其简易性的特点。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省略、简化或合并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某些步骤和环节,在较短时间之内确定与保护工作秘密的程序。简易性不是随意性,而是相对于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法定性、严格性而言,适当降低其标准。

内容的保密性

一个事项被确定为工作秘密后,相关行政机关或授权单位应参照关于国家秘密保护措施的管理规定,对工作秘密涉密载体的产生、保存、流转和销毁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并根据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划定接触范围。但是,保守工作秘密与保守国家秘密稍有不同,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是最高目标、最高原则,对此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而工作秘密则涉及到利益平衡或损害衡量原则,即当保密与公开的边界出现模糊,不容

易确定时,通过利益平衡原则,根据对社会的损害与效益分析,决定是否应该保密和公开。

责任的行政性

保守工作秘密是国家公务人员的法定义务,一般由《公务员法》予以规定。我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只不过规定得更加宽泛,涵盖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在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比如法国1983年颁布的《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一般地位法》第26条规定,公务员对在执行职务当中或因执行职务关系所得到的秘密、所知悉的事实、文件和报告都有保密义务。如果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或授权单位的办事员不经授权泄露工作秘密,就违犯了《公务员法》,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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