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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读音是yīfǎ,汉语词语,释义是指按照已有的方法或法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依法治校演讲稿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依法治校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大家好:我是历史文化旅游系教师付国印,很荣幸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就依法治校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我准备的题目是《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法治校园》,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各位领导老师批评指正。以下我将本次准备的内容分成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法治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第二部分依法治校的含义、目标、要求及其基础第三部分学校如何依法治校

第四部分学校常见法律纠纷及其解决

第一部分法治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

一、什么是法治

1997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李鹏总理工作报告中使用的“法制”是制度的“制”,这个制被称为“刀制”。半年后,江泽民总书记作党的十五大报告,也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书记用的是治理的“治”,这个治被称为“水治”,从“刀制”到“水制”,半年时间,一字之变,预示着治国方略与国家价值观有重大改变。

1956年,董老(董必武)代表中央在八大上作报告,他讲,说到文明,“法制”算一项,什么是法制?我们望文征询,法制就是法律和制度,如果按照董老的理解去解释法制,有了法律,通过法律再建立起制度,就叫法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奴隶制时期就有过法制,封建制时期有过法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时期都有法制,已经有了法制了,那还建设什么法制国家呢?所以“水治”这个“法治”有更为深刻的含义,如果说“法制”是静态的,那么“法治”则是动态的,“法制”是一种客观描述,而“法治”是带有价值观的,所以从“刀制”到“水治”的转变,预示着我们国家的价值观发生了一次深刻变化。

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二、法治与法制的异同

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法制的体现和保障。

 二、法治与法制的异同区别:

1.法制是指法律制度与它相对应的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而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法制首先强调法作为制度化构成物所形成的统一体,而法治首先强调法作为社会控制工具在治国诸方式中的地位和功能。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国家直接相联系,而法治则直接与民主制国家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就是说,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但实行法治必须以存在法制为前提。

3.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且法律应当是“良治”、“善治”,即基本上是适合社会生活的法,而不是当权者的任性。而法制并不必然蕴含严格依法办事的内容,从而法治总是与专制、特权、任性相对立,而法制都并不必然意味着这种对立,它可以充当专制、特权的工具。

三、人治与法治之争

我国古代儒家学派:

“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古希腊——柏拉图

主张贤人政治,公开提出应由哲学家当他构想中的“理想国”的国王。

亚里士多德

坚持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划分法治与人治最根本的标志在于:

当法律权威与个人权威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还是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或者说,是“人依法”还是“法依人”?凡是法律高于个人权威的都是法治,而法律权威屈服于个人权威的则是人治。

而且当二者出现矛盾冲突的时候,不是个人权威屈从于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权2

威屈从于个人权威,二者必居其一。

结论:法治和人治绝不可能结合起来。潘恩——

“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成为国王。”由此可见:

“法治”一词并不只意味着单纯的法律存在,它要创造“一种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也就是说,法的权威高于人的权威,由法律支配权力是法律的根本。

四、法治的基本要求:(1)法律至上(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性);

法律至上--在现代文明中,法律不再是政府的命令,而是一种具有社会公约性质的、表达社会共同信念的共同规则。法律从政府的工具转而成为政府的主宰和存在的依据,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方式去思考和行动;国家的治理者与受治者均须受到法律的平等约束;共同规则需要有人去守护和执行,而这正是政府和公共权力赖以存在的基本理由。

(2)良法之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权利平等--在法治原则看来,法律作为一个统一标准,应当对一切人的相同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做出相同的反应,这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公理。

(3)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权利自由(正当法律程序原则);(4)国家机关职权由宪法法律授予,依法行使;(5)(5)司法独立;

五、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提出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在《宪法》第5条增加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上升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

六、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的标志

1.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国家生活以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3

个方面均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或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3.实现“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前者是指民主的制度、权利、结构、形式和程序均在法律制度中确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的完备形态,后者是指国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均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真正实现广泛的民主。

4.国家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形成和良性循环。5.“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制度得到有效的保障。6.在司法和行政活动中普遍地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

7.国家的法律秩序稳定,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的控制,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

【篇二】依法治校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丘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律八进,服务六城联创”法制教育活动的号召,区法院、区教体局决定在我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今天,区法院、区教体局把我校作为“深化法律八进,服务六城联创”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的现场,这是对我校的极大信任和关怀。在此,我谨代表市二实小对亲临大会的各位领导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对长期以来支持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睢阳区人民法院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学校始终坚持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和成效。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根据局领导的安排,让我代表中小学校长们,在这里做表态发言,我想:乘借这次启动仪式活动的东风,我们要进一步确立以法制安全教育建设为主线,以法制安全宣传为核心,并配合以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德育路子,健全法制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形成校长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班主任具体抓,教职工配合抓,少先队干部参与抓的法制教育机制,制定科学、实在、管用的考核细则,实行层层目标责任制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定期与法制副校长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全校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依法治校工作的有效实施。

现在,几乎每天都有人到我的办公室去盖章,证明其无违法犯罪前科,才能顺利当兵、入党、考学和外出打工经商。说了不怕大家笑话,我这人喜欢“以貌取人”——凡是穿着奇装异服的,留着怪异发型的,我都要给其上一课:对不起,你先去给我穿板正了,发型有板有眼了,再回来找我盖章。否则,墙上挂布帘——没门!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咱又不是演员,又不是大腕明星,再说大街也不是供咱们演出的舞台。穿的花里胡哨,头发盖着半张脸、染得跟鬼似的,不怕出来吓人啊!大家现在不是比吃比穿的时候,学习好、身体好、品质好才是我们追逐和竞争的目标。一定要把心思和全部的精力转移到学习上来。尤其是女生,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穿着暴露,不要一个人单独外出,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不要随便在外留宿,以免上当受骗。

咱们都是中学生了,回到家里遇到一些邻里纠纷之类的事情,父母让咱们报警,咱说不会多丢人。再者,咱们自身遇到一些难题时,也要学会“有困难找人民警察”。具体做法是:用电话或者手机拨通110这三个数字,打通免费电话,告诉你的姓名,讲清事情的经过,也就是几个“W”:何时、何地、何人、何原因、何结果。吐字要清晰,不要夸大事实,更不能报假警,否则,警察会来敲你的脑门的。

各位校长、老师们、同学们: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重大举措,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头等大事。让我们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从平凡的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平安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最后我衷心祝愿“送法进校园”活动能够蓬勃开展,取得实效!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校长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篇三】依法治校演讲稿

据说,威廉一世的行宫前,有一座普通的磨房。为了拆除它,皇家颇费心机,甚至龙颜大怒。要拆除这样一个毫不起眼小磨房,何难之有?这是君权与人权的较量,较量的结果是磨房依旧,而它的保护神就是法。最终,这座小磨房成为了英国司法公正的标志。是啊,法乃治国之根本!治国如此,治校亦然。学校一方面是培养人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的窗口。依法治校,用法制来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记得我在学校政教处工作时,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八年级学生小勇,为了上网,在校门口敲诈七年级学生小豪的钱,小豪不给,小勇就叫上几个“哥们”,也是他的同班同学,将小豪打了一顿,并抢走了小豪身上的十多元钱。第二天,小豪叫来自己的哥哥,在放学路上将小勇打成重伤,头部缝了七针。在派出所的审理过程中,小勇觉得很委屈,不就是拿了他十几块钱吗,这也算敲诈呀?小豪更是一脸无辜,谁叫他拿我钱呀,拿钱就该打。大不了我赔点医药费不就完了。

案例带给我们的不仅是震撼还有悲哀。我们扼腕深省:法之不明,才何以成?无法无天,焉能成长?少年不强,民族怎强?为了国家今日之安定,为了民族明天之富强,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法制教育必须加强。为此,我们学校在这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专门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来为同学们讲课,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课上,师生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学们和老师一道,认识了《宪法》的庄严,体会了《义务教育法》的用心深远,明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感受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温暖……我们喜看:校园和周边秩序井然有序,学生朝气蓬勃,生机无限!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教师有责。”在教书育人和民族振兴的路上,作为教师,我们任重道远。所谓学高为师,身正是范。依法治校更应该从教师做起。一个具有法律素养的教师势必会影响一大批有法律意识的学生。教育需要师德高尚的教师,教育更需要依法执教的教师。

我亲眼见证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在教育战线上奉献了20多年的老教师,因为打了学生一巴掌,被家长告到了教育局,局里处分了他……这位老师觉得委屈,觉得冤枉:“我是为他好才打他,爱之深责之切啊,这么多年不都这么教的吗,严师出高徒,我错了吗?”许多老师也觉得这位老师没错。学校及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之后,我们的老师豁然开朗:孩子虽小也有人权也有人格尊严,法治时代绝不能再讲棍棒教育。《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所以我们必须依法执教,因为我们要培育的不仅仅是成绩优秀的孩子,更应该是人格健康的孩子。我们要的不仅仅是优秀的成绩,还要孩子终身发展。

对此,有位全国优秀老师说得好:“法律不是不让我们爱学生,而是让我们会爱,让我们爱得更理智更深刻啊!”

是啊,依法治校,我们才能看到校园环境更安全舒适,学校管理更公正有序,教育教学秩序更有条不紊。法治为我们肃净校园,法治为我们营造和谐,法治为我们确保平安,法治助我们长足发展!

“教育逢盛世,风好正扬帆。”亲爱的教育同仁,让我们遵循法律法规,让依法治校成为一种信仰和力量,让法律之光为我们的校园照亮一片和谐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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