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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建设,是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国家公务员形象的有效途径。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机关单位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机关单位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制度1

  一、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各股市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到市内县外出差或者联系工作,应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因公到市外出差或联系工作应报局长批准;因公到省外出差或联系工作应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第二条分管局领导到县外出差或联系工作,应事先请示局长同意,并告知办公室;局长应公外出,应委托其他局领导临时主持全面工作,并告知办公室。

  第三条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到县外出差或联系工作,三天以内由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分管局领导批准。

  二、工作考勤制度。

  第四条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第五条上班时间,坚决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决杜绝串岗聊天、看小说、上网打游戏、听音乐、浏览无关网页等情况的发生。

  第六条工作勤政高效,服务热情周到,对上级下达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须及时完成,不能因工作拖拉影响全局工作。

  第七条离开所在股室外出办事的,要将去向告知单位负责人,以便查核。

  第八条工作日中午禁止喝酒(受组织指派安排除外);严禁在值班时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请销假制度。

  第九条一般职工凡请假三天以内由各股室负责人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批,报办公室审查;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局系统的中层干部请假,一律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由局长审批。

  第十条事假、病假。局系统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者,需由书面报告(病假需医院证明)并经批准,报办公室备查,事假应提前一天,病假在检查后及时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职,经批准,假满后应及时销假,照常上班。

  第十一条工休假。局系统职工工休假,由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在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安排,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到办公室办理休假手续。局系统的中层干部工休假,报分管局领导同意,由局长审批。

  第十二条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局系统职工需请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的由局里按有关规定执行,经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办理休假手续。四、处罚办法。

  第十三条成立机关作风建设督察组,督察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机关工作作风进行督查。

  第十四条未经局领导批准擅自到县外出差或联系工作的,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病假、事假、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的,未按时回单位上报,又不请假的,一经发现,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旷工一天扣发本人年度各项绩效奖金500元,累计旷工2天扣发本人年度绩效奖金1000元,累计旷工3天的扣发本年年度绩效奖金3000元,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连续旷工2天以上(包括2天)取消全年绩效奖金,同时正式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临聘人员予以辞退。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对迟到、早退或中途离职的,每次扣发绩效奖50元。月累计达3次以上或年累计达10次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正式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临聘人员将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发现一次,扣除本月绩效工资50%,累计发现两次扣除年度绩效工资1000元,累计发现三次或以上的扣除年度全部绩效工作,同时正式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临聘人员予以辞退。

  机关单位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制度2

  一、班子建设

  1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部委员调整应及时,组织机构完整;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支部学习制度,能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整体功能发挥好。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支部委员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支部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参与研究单位、部门重大事项,如工作计划、人事提拔任免等。

  5支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凝聚力、向心力强。

  6机关支部书记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或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设专职副书记。机关内设机构党支部书记由业务负责人兼任,实行“一岗双责”。

  二、服务功能

  1服务职责。围绕协助和监督本部门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加强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提供服务。

  2服务平台。有规范适用、功能完备、相对独立的机关党组织活动场所。

  3服务项目。了解、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和诉求,做好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服务机制。定期与党员干部交心谈心,机关党组织与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群众。

  三、制度台帐

  1党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单位(部门)实际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2党组织网络图、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完整齐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党员异动信息及时报告机关党群工作部门。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入党材料及时移交调入党支部。

  3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收集齐全,分类装盒。

  4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电教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5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齐全完整。

  四、阵地建设

  1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布置规范整齐;党员活动室由专人负责,并有管理制度。

  2党员活动室配备党建书籍、报刊,并及时更新。陈列单位党政工团获得的荣誉锦旗、奖杯、奖牌、奖状、荣誉证书等,布置美观。

  3党员活动室配置档案资料柜,柜内档案盒标示统一,分类齐全;党建文献书籍摆放规范。

  4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内容包括党、政、工、团等专栏,并结合单位实际设置其他特色专栏;宣传栏应设有单位党政组织机构、党员风采、光荣榜、公示栏等内容,宜主题鲜明、图文并茂。

  五、日常工作

  1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季一次),认真开展好党课教育(半年一次),保证学习质量,缺席人员应补学或补课。有关学习、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党员每年学习教育不少于24个学时,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个学时。

  3党费收缴足额及时,每月按时向单位党委上交党费和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督促和引导党员自我管理,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无违法违纪现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支委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等会议应按时、按需、有序召开。会议一般按会前准备、会议议程、会后工作三个阶段进行,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应规范完整。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坚持职工伤病住院必访;职工生活及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职工家庭重大纠纷必访;职工发生意外事故、事件必访;职工受到处分、处罚,有思想情绪者必访。职工思想波动必谈;职工违章违纪必谈;职工岗位调整变动必谈;职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职工受到表扬或批评必谈。

  六、活动组织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党课。

  2围绕本单位(部门)的中心及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主题突出,内容具体,形式多样,促进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3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急、难、险、重”任务,克服困难,发动党员努力完成。

  4积极开展党内帮扶活动,促进党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组织义务奉献等。

  5围绕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目标,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活动。

  机关单位党支部作风建设规范制度3

  一、请假制度

  1、干部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请假。

  2、班子成员向书记请假,书记不在单位向乡长请假;一般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含各站所工作人员)向值班书记请假。

  3、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视同离岗。离岗一天扣工资30元。全年累计离岗15天以上,按公务员管理规定,上报组织部作清退处理。

  二、值班制度

  1、日常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值班座机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2、节假日由干部轮流值班(24小时)。

  3、值班人员负责上下联络、来客接待等机关日常事务和应急事件的处理。

  4、假日值班人员不得请人代替,更不得擅自离岗,有事须向值班负责人请假。违者,发现一次,扣工资30元。

  三、例会制度

  1、每周星期一为干部例会。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和办点干部必须参加。

  2、会议开始时间:每周一上午9:00,如有特殊情况,办公室另行通知。

  3、例会一般由值班负责人主持,乡长主讲会议内容,主要是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

  四、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勤登记,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和管理。

  2、上班期间每天上午8:30前干部本人签到,因故不能签到必须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注明事由。

  3、实行日常考勤工资制,缺签一次扣5元。

  4、实行会议考勤制。例会日在会议室定时考勤,要求干部参加的会议按时考勤,迟到一次扣工资10元,旷会一次扣工资20元。因故不能参会,必须按干部层级管理的要求请假。

  5、办公室每月将考勤情况汇总后交值班书记审批,转财政所兑现考勤费。

  五、学习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每周集中学习1—2次。所有参学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学习活动由值班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安排。

  3、干部学习必须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每次学习必须认真做好笔记。

  4、除集中学习外,干部平时要坚持自学。

  5、学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以备用,学以致用。

  六、来客接待和开餐制度

  1、来客实行对口接待。

  2、开餐由值班负责人负责安排。需就餐的提前2个小时请示值班负责人。凭开餐通知单在食堂就餐;值班负责人不在单位时,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安排。

  3、无论是来客还是开会用餐,必须在机关食堂进行,严禁在外开餐。用餐完毕,接待人或会议主持人必须当即在食堂结算单上签字,不得事后补签。

  4、会议餐标准为每桌200元,客餐标准为200—300元(酒、水除外)。

  七、财务管理制度

 

  1、乡政府实行财政预算制度。要厉行节约,确保全年收支基本平衡。

  2、乡财政实行值班书记一支笔审批制度。机关开支由经办人签字后,再报值班负责人签字审核。由经办人签字,报书记,财政所长审批后,再报值班负责人签字审核。

  3、机关一般开支必须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大型开支报党政负责人会议研究。

  4、所有乡财政开支必须具备正式发票,经手人注明事由,值班负责人审批签字这三个条件后,财务上方可入帐。

  5、机关的各种资料打印必须先报办公室审批。除大型会议外,一般性通知不予打印,由办公室和驻村干部负责落实。

  6、原则上不报租车费和在外开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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