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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20XX年,XX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规定,坚持党的干部原则和干部选任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下大力气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政治坚定、德才兼备、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充实了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了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建立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XX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人才保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

  局党组充分认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和上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把握事业发展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思考和改进干部工作。

  (一)夯实政治思想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一报告两评议”等相关政策法规,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人事部门充分了解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政策,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严守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注重发挥制度的先导作用,根据中央、上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XX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XX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规定,注重抓好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党组研究的所有干部人事问题,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规定程序来进行,坚持制度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决不搞事前临时动议,坚持实行监察室负责人列席党组会议和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上末位发言制。

  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局党组从各级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形势,研究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本着配好班子、选好干部、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人尽其才的原则,积极为优秀干部提供更多政治进步的发展空间。20XX年,局党组根据机构设置和处级干部职位空缺情况,以优化处级干部队伍为目的,通过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等方式,先后开展了X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共选拔任用正处级领导干部X名、副处级领导干部X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始终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

  (一)坚持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提拔重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

  (二)把牢正确用人导向。把对事业发展和干部成长负责统一起来,把坚持原则和统筹兼顾统一起来,逐步建立起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尺度,以工作实绩定选任,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全面发现干部、公正评价干部、用心选用干部,努力让各条战线上的优秀人才聚拢起来、层出不穷。着眼选贤任能科学发展。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信任、群众公认和业务过硬导向,对工作中德才兼备、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的干部给予大胆提拔使用,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

  (四)注重班子成员梯次建设。注重各级班子成员年龄、专业知识和领导经验互补,重视基层锻炼、重视工作实践,实现优化组合,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有效改善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活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充分调动。

  三、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

  (一)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扩大各个环节中的民主,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让干部群众熟悉政策,明白程序,掌握标准,明确要求,切实保证干部群众行使对党组选用干部的评议和监督权力,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

  (二)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坚持把严格监督贯穿于选人用人全过程,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推荐前、实施考察时、讨论决定时的全程监督,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严格执行干部任免报备制度,对关键节点、程序和纪律方面加以约束和规范,确保干部选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大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和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严格落实先审后任、先查后离规定。

  (三)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进一步严明用人纪律,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开展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重点核查和随机核查XX人。发挥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主体地位,强化主体责任和把关责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塑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年来,在选人用人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部分基层局班子年龄结构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对于干部平时考核、经常性考核做得还不到位等。对于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央和上级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队伍激励新机制,盘活人力资源,挖掘干部潜能,激发组织活力,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4〕51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敢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新一届县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2014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76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2、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县委在贯彻《条例》中,结合**县发展和需求实际,在每次调整干部之前,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第二,突出以政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坚持看政绩和贡献。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环节,充分体现群众“四权”,让群众充分参与,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2014年新提拔的83名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评价较好、群众普遍认可、业绩突出的干部,实现了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第三,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为选好人、用好人,始终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衡量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

  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严把酝酿关。为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县委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常委会之前,充分酝酿。一是个别酝酿,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县委主要领导、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县领导层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对于乡镇正职人选主要征求常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乡镇副职人选主要征求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部门正职除征求常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外,还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部门副职主要征求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2014年,县委共11次对272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2、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除要求各单位、各乡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外,还将考察面扩大到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2014年,共对93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2014年,共对83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20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2014年,共对22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跨领域、跨行业、跨乡镇交流力度。2014年在乡镇和部门班子调整中,在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前提下,把部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10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66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26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7名,乡镇之间交流33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2014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5人,免职17人,降级2人)。

  4、大胆搜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18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5、改革用人机制,下放用人权限。新一届县委出台了《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意见》,县委明确规定乡镇内设机构和由乡镇管理的站、所,其干部任免由乡镇党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任免决定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这项政策的出台,做到乡镇党委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2014年,对272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2014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5、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做到“五查”。即:“自己查”,县委把贯彻和落实《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进行自查;“经常查”,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专项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干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即重点检查管理干部多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联合查”,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政、信访部门组成《条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联合查。

  6、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在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二、存在的不足和体会

  2014年,我县在贯彻执行《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不够,仍存在着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细等问题;二是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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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同志们: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要求,我受镇党委委托,作《关于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报告》,请予评议。

  过去一年,镇党委坚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以扩大干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成都建设世界田园城市、彭州建设四大产业功能区、升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全力打造彭州城市后花园”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我镇被市委列为中组乡镇干部服务群众责任制试点镇,在建立“三大体系”上取得了成效,得到了上级组织部门的肯定。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一、做到“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把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关键时刻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在我推进农村工作“四大础工程”、成什绵高速公路拆迁安置、“一三产业双三园”规划建设、场镇础设施推进等重大任务中,对干部对待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态度、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群众评价进行跟踪考察,对关键时刻临阵退缩、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降职免职问责,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褒奖和提拔重用。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一是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差额推荐、差额酝酿、差额考察等制度,并运用到村级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起了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二是严把酝酿关。建立起了干部交流任用事前酝酿制度,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会讨论之前,广泛征求镇机关、村(社区)主要干部、镇纪委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党委会成员不齐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党委会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党委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无记名票决,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条例》。实行提名职位预告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的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得不到多数群众公认的不列入考察。四是落实群众“干部意见,掌握干部思想,力所能及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探索建立既体现科学发展观,又便于操作的中层干部队伍和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和人才支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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