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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文章12篇 ,欢迎品鉴!

【篇1】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党内生活难以全覆盖。第二,少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党内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第三,少数地方工作督导不力,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第四,少数地方主业意识淡化,党建责任落实不够。第五,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党建工作虚化比较突出。第六,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教育方式滞后,工作方式老化严重。

  对今后基层党建怎么加强:一是强化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标准,落实基本制度。三是从严要求,加强党员管理。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篇2】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篇4】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政治觉悟还不够强,能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党员干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缺乏敢于“亮剑”的精神。一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创城迎审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强,班子成员多在一线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点工作上,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势赶超的致胜招数不多;

  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片面推进工作,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三是大局意识不够强,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新发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落实到解决实际困难、矛盾和问题上,没有与推动自身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读的文件和书籍不少,真正学到深处、用在实处的不多,仍存在学做“两张皮”,在形式上进行了学习,但在工作推进上仍然走老路,落实不力。二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心群众少。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实“机关党建十条”工作不到位,机关支部设置结构还不够合理,党员人数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开展不及时,有时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有时不开;

  个别党员学习不系统,不及时,没有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混乱;

  “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存在后期补写的问题;

  关于党建的制度规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贯彻落实上,没有对党建薄弱地区和单位形成硬约束;

  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内容空洞,查摆问题多为表面现象,不深刻,党性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批评意见雷同,多为“变相表扬”。三是选人用人方面创新探索不多。虽然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上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但干部“下”的有效办法缺乏,对于工作平庸、无功无过和求稳守摊的,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下”的标准和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考虑自身的实际困难多些,而忽视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自身统筹工作还不周全,求真务实作风还不够扎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能够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但在细节工作上还需要加强。一是还存在追求“面子工程”问题。在工作中存在有时为应对上级考核,急于出成绩、出亮点,做一些好看的、较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准备上级检查时临时做了一些突击性的工作,创城迎审工作中,突击性的做版面、搞绿化、打扫卫生,虽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没下在平时,给群众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愿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担责任,不敢挑重担,面对违建治理、项目招引、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问题,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的激情与真抓实干的精神。个别党员干部抱有不愿做群众工作,对群众诉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对不同群体的群众工作方法不灵活。三是干事创业的劲头有所衰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形势有了较大的改观,部分党员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出现了“享乐”思想,满足于既有“业绩”,安于现状,淡化了勇争一流的信念、失去了锐意拼搏的劲头、弱化了甘于奉献的精神,甚至乐于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工作干劲不足,在其位未尽其责,懒惰松懈问题时有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一是有“老好人”思想,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来自职能部门的监督多,其他监督形式少,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上存在“老好人”的思想,碍于面子,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批评教育。二是监督管理的措施上还有欠缺。虽然制定了“双向约谈”制度,明确了谈话范围和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约谈提醒缺乏针对性,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致使谈话有时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和遏制作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用的多,组织处理还不够多。

  (六)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斗争方面。能够做到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但部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仍不够强,存在廉洁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个别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次数较少、创新力度不大。

  以上几方面问题,经过深刻剖析,主要是我们在政治站位上与中央、省市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精准,在行动上不够务实,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真正、正确、透彻理解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简单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事,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没有找准工作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理论学习上,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理解掌握不够,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

  在思想认识上,考虑问题多从街道自身工作出发,落实全区一盘棋的自觉性、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在工作统筹上,精力多放在抓经济工作,没有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面对新区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还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按部就班开展工作;

  在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时,还不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动真碰硬能力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担当意识不强、底气不硬,习惯于“和稀泥”当“老好人”,工作面前存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在传达上级精神、决策部署时,没能将上级精神和意图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等问题。对影响到一些单位和群众眼前利益的事情,往往容易产生偏重照顾群众情绪,维护队伍稳定的考虑,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态度还不够坚决。对机关各部门和各村(社区)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问责力度还不够大。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施行以来,部分地区和单位查处的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委原书记刘小龙、市纪委原书记阳卫龙等人因该市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长期参与赌博问题被问责。

   2010年至2016年5月,冷水江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陈代宋,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郁琼,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王升永等20多名党员干部在该市某茶楼参与打牌赌博,数额巨大;

  市广播电视台原党组书记、台长朱佑峰,市中医院原院长张毅波等人投资入股该茶楼,持续时间长、涉赌金额大、涉案党员领导干部人数多,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影响社会风气。刘小龙对本市多名领导干部长期参与赌博问题失察,对上级交办的有关干部打牌问题线索处置不力;

  市纪委对上述问题未及时发现和查处;

  市公安局查禁赌博不力,且该局有2名中层干部涉案。2016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刘小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阳卫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陈跃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湖北省武汉市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英俊因对信访举报调查不力等问题被问责。

  2015年12月,赵英俊在负责调查市政协办公厅某干部违纪问题举报时,没有组织全面调查核实,也未对相关证据认真鉴别,就作出反映问题均不属实的结论;

  在调查结束后,应该干部请求违规将举报件交其查看。后经市纪委调查,反映该干部的相关问题属实。2016年11月,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赵英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庄寨镇党委原书记陈观海、镇纪委原书记孔博等人因下辖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违规问题被问责。

  2014年9月,庄寨镇前韩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村民孙某某身为预备党员参加选举并当选党支部委员、书记;

  梁某某在不具备党员身份的情况下参选并当选党支部委员。选举结束后,镇党委未对当选人资格、选举材料审核把关,即批复选举结果并上报备案。2016年9月至1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陈观海、孔博、镇党委组织委员董良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新平、纪委书记王又崑因班子成员大操大办婚宴问题被问责。

  2015年9月,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高昂大操大办其子婚宴,超报备范围分4批宴请宾客,其中包括本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普通职工100余人次,且事后不如实申报婚宴情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撤销总经理职务。王新平、王又崑对班子成员的违纪行为不仅未提醒制止,反而亲身参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8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王新平、王又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王楚雄和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小彪因本系统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2011年至2016年4月,海丰县公安局及下属单位先后共有53人被相关部门查处,其中局班子成员3名,派出所、各警种大队班子成员13名;

  2013年以来,该县公安队伍多次发生民警、辅警违规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王楚雄、曾小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键和局纪委书记程言因对本单位人员受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被问责。

  2015年8月至10月,岫岩县粮食局下属单位某干部因挪用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处分决定下发后,县粮食局没有及时安排、督促有关人员到相关单位履行停发工资等手续,致使该干部继续领取工资至2016年9月。2016年1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刘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程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案例表明,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坚决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要从纪委(纪检组)自身做起,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力、能发现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而不及时报告处置以及执纪违纪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激发担当精神、落实监督责任,向党的十九大交上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优秀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

  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决不能因为是市场主体,是上市公司,就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要唤醒国企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同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但是,很多国企负责人觉得自己有特殊性,认为国企领导是不是可以同其他党政干部区别对待,办公室能大一点,坐的车子能好一些?有的说,因为业务需要,是不是能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有所变通,可以公款宴请、打高尔夫球、持会员卡?甚至有人提出,企业要讲经济效益、展现活力,能不能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松一点,给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单独出个规定,列一个清单。诸如此类论调不绝于耳,实际上就是“国有企业特殊论”。

  企业的行业、领域有差异,但管党治党不能有特殊。国企负责人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更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既然是党任命的干部,首先就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的精神,这是基本原则、基本常识。中央给予央企负责人的政治待遇是很高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有央企代表,中央全会和工作会议、举办的各类学习研讨班,央企负责人都参加。反过来,有的同志却有意或无意间淡漠了党的观念,弱化了党的领导,希望从严治党在企业能放宽标准,把自己等同于私企、外企老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两年多了,但有的企业对中央要求视若无睹,享乐、奢靡问题仍然突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走了过场,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好像就他是例外;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竟采取敷衍对付的态度。如果只要待遇、享乐不减,忘记责任、不讲担当,那还像是党的干部吗?!

  全党是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必须置身其中,同样要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不让。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搞特殊,管党治党也不分行业,决不可能金融系统一个标准、石油企业又一个标准。中国共产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没有特殊组织,不管在哪个企业、行业,哪个部门、单位,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就得按党章和党的规则办事,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要落实,党的纪律和规矩也都必须遵守。

  巡视央企就是给所有国企和金融机构击一猛掌,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确立起来,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出来。只有这样,国企的改革和发展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的政治原则。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解决国有企业积累的种种问题,必须毫不讳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

  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贯彻。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自身。在国企,党建工作排不上号具有普遍性,有的党组织从不研究党建工作,党务部门变成养老、安置干部的地方;有的把党管干部原则抛到一边,研究干部召开党政联席会,甚至以董事会取代党委会。党的观念淡漠,导致企业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坐商务机、比阔气,其行事风格与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风马牛不相及。有的干部颠倒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认为成绩都是自己干出来的,忘记了首先是党给的机遇和信任;有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在被查处后反思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没开过一次党的会,从来没感觉到身边还有党组织存在。这怎么了得!这么大一份国有资产的家当,党任命的干部,竟然感觉不到党组织的存在。不难想象,党的领导干部离开了信念和忠诚,离开了纪律和监督,企业发展必然会迷失方向,必然要出大问题!

  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加强监管,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这一条决不能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叫央企、不叫国有企业。国企负责人哪个不是先接到党内职务的任命,然后才接到其他任命,履行公司董事会那一套手续。国企负责人不能只管人事、资金和项目,忘了自己是党员、是党的干部,首先要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鲜明地抓起来。对这个问题,上级党组织要讲清楚,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也要认识清楚。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程序保障,也有内容要求,依据就是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线方针政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能把“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当空话、套话,不能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企业发展对立起来。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句话有着丰富内涵,必须仔细琢磨、真正领悟、坚决落实。央企要切实解决好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建好班子、配好干部、抓好队伍。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要把党的领导真正体现出来,保证国有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在中国,事事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国有企业发展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必须体现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保证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篇5】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毕节市黔西县素朴镇党委因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问责。2020年2月,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10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3名村干部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受到党纪处分。素朴镇党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细,督促落实不到位,给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对当地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因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2月8日,素朴镇党委向黔西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月19日,素朴镇党委书记张吉泽,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太阳受到诫勉处理。

  2.黔东南州黎平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才贵等人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9年8月,省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黎平县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组织领导不力、填报统计数据不实、违反统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吴才贵作为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石传琼作为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对黎平县违反《统计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失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20年2月26日,吴才贵、石传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黔南州贵定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庭裕琳因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被问责。2017年10月,黔南州审计发现贵定县内27家砂石企业非法占用林地308.15亩,导致县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贵定县林业局整改后,直至2018年12月,仍有5家砂石企业继续生产,并新增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09.7亩。庭裕琳时任贵定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未督促下属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企业继续非法占用林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9年12月6日,庭裕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黔西南州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科级审判员侬光洲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9年,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原局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八渡法庭原庭长、立案庭原庭长、执行局原书记员等7名干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2011年至2018年侬光洲任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20年3月12日,侬光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工作浮于面上,不具体不深入;有的履行管理、监督责任不力,主管领域发生严重的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有的落实监督责任流于形式,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不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淡薄,对作风和腐败问题放任自流、不管不问,对党员干部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日常教育提醒。严肃查处和公开通报曝光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党委、推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党的思想建设缺失,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各级党的工作机关作为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序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内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在职责范围内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篇6】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对照市委所列的两个方面六项内容之具体条款,认真查摆,深刻剖析,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局公安改革创新注入强劲动力,

  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将有关查摆情况报告如下。

  存在的问题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的领导方面。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及《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所列情形进行查摆,市局党委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党内政策法规上不够严格。遇到难解的问题、困难和矛盾有走捷径、搞变通的现象。对一些流言蜚语不能大胆批评和坚决抵制。如,对业务性工作关注较多,片面地强调公安工作特殊性。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篇7】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党内生活难以全覆盖。第二,少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党内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第三,少数地方工作督导不力,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第四,少数地方主业意识淡化,党建责任落实不够。第五,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党建工作虚化比较突出。第六,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教育方式滞后,工作方式老化严重。
  对今后基层党建怎么加强:一是强化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标准,落实基本制度。三是从严要求,加强党员管理。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篇8】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党内生活难以全覆盖。第二,少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党内生活质量有待提高。第三,少数地方工作督导不力,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第四,少数地方主业意识淡化,党建责任落实不够。第五,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党建工作虚化比较突出。第六,少数地方对党员干部教育方式滞后,工作方式老化严重。

  对今后基层党建怎么加强:一是强化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标准,落实基本制度。三是从严要求,加强党员管理。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篇9】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南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成勇因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南川区原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科主任科员黄伟利用发放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的职务便利,虚增发放人员名单,先后骗取农民工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金共计51.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成勇作为时任该局分管失业保险科工作的副局长,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且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成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足区国土房管局棠香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张家其因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2012年至2013年,大足区国土房管局棠香管理所发生副所长霍应华(已被司法机关立案处理)为拆迁户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共计13.8万元的问题,以及职工龚必江(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非法侵吞代征的1.05万元耕地占用税和为拆迁户谋取私利并收受现金共计14万元的问题。该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张家其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1月,张家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川区吉安镇党委书记黄海东因下属多名工作人员违纪被问责。2013年至2014年,时任吉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夏云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林成莲,黄沙村党总支书记陈礼、村委会主任曾德友等人,采取虚增数量的方式,套取国家卫生改厕专项资金24万元,并将其中5.6万元以工作经费名义分发给13名镇村干部,上述4人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其他涉案人员被诫勉谈话。黄海东作为吉安镇党委书记,对此失管失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0月,黄海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开州区国土房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大军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5年至2016年,开州区国土房管局违规发放“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慰问金和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慰问金、加班费,受到了查处。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9月,张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寿区但渡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勇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1年至2015年,时任但渡镇党委书记程兴明、镇长陈伦彪等领导班子成员,镇林业站站长等站所领导,楠木院村、双河村、兴同村等多名村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分别受到纪律处分。黄勇作为但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存在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6年11月,黄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篇10】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实践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篇11】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篇12】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核心提示:当前,我们要聚焦突出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在真抓实干见成效上下功夫,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需要,而且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源起于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落实于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这表明,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突出问题制定的,不能停止于此、满足于此、认知于此,而是要向实践转化、向落实下力,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检验标准,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攻方向,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 解决突出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治国理政新方略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步步推进,全力实施“八项规定”、“反四风”等,全党上下齐心协力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全覆盖,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入法网。解决了一些多年来一直想解决但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解决了许多过去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正在培育,先进纯洁的党内政治生活得到重塑。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大成效和新鲜经验,充分证明了管党治党同样要坚持问题导向,不解决问题特别是不解决突出问题,管不好党、治不了党。

  图:2月13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学习教育要导向解决突出问题。学习教育是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经常定期的理论学习、重点布置的主题教育,对于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对于全党统一认识、干好事业,起到了思想动员、理论武装的作用。同时,还需强调,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教育的效果终在于行动。如果只是关起门来搞学习、头头是道谈认识,眼前的、现实的、迫切的大量问题不涉及、不触及,更拿不出有力举措去解决、去改变,这样的学习教育只能是图形式、走过场,空耗资源、败坏学风。特别是在民族复兴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改革的攻坚阶段,在党的建设的转变阶段,矛盾复杂、问题多样、难题众多,更是不能坐而论道,而是要着眼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学习教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化学习教育。这样,既确立了学习教育的实践导向,又增强了学习教育的实践效果。

  建章立制要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建章立制是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度空缺,不利于保持党的战斗力,但制度失效,同样也难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不少案例可以看到,一些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并不是没有党纪国法限制,而是正纪不紧、执法不严,纪律法规没有起到约束作用,在腐败风气面前松软疲软。因此,建章立制不易,切实用制度管党治党更不易。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条例》,是制度治党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依据。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各级党组织普遍经历了传达、宣讲、轮训等阶段,这些都只是开篇。要充分发挥《准则》、《条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效能,就要依据《准则》、《条例》的要求,矫正与之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诸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只有立足解决突出问题,才能防止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过一阵子就束之高阁的现象,把《准则》用起来,让《条例》硬起来。

  会议文件要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是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形式主义的一个表现。诚然,会议和文件是实施领导、推动工作的重要方法,会议议事、文件明规。但会议和文件只是解决问题的部署,不是解决问题本身。如果会议空议、文件虚拟,那就起不到会议和文件的作用。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干就要解决问题,兴邦就不能文山会海。关键不在于开不开会、发不发文件,而在于解不解决问题。六中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文件是集中全党智慧的党建成果。全会召开之后,文件公布之后,重要的问题是撸起袖子抓落实、下定决心攻问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更要带头攻坚克难、率先破除障碍。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思想到位、行动对标带动全党贯彻落实,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抓住了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主要矛盾,真抓实干上见成效,这才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的根本所在。

  二、 紧紧围绕解决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准则》概括了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派主义、“四风”问题、买官卖官、贪污受贿、结党营私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必须在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中着力加以解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论述的重点内容,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也是解决突出问题的着眼点着力点着陆点。

  解决政治能力不足问题。政治能力是党的高级干部的第一能力。政治能力主要体现在政治理想牢不牢、政治方向对不对、政治立场稳不稳、政治纪律严不严上。有了很高的政治能力,才能带领好党的各级组织,汇聚起实现奋斗目标的强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的高级干部要注重提高政治能力,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领导职责相匹配。高级干部政治能力不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看不清、把不准、站不稳,就会导致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丧失斗志,各种错误思想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全党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

  解决“四个意识”不强问题。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对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党性要求和纪律要求。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等,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表现。作为党员干部,无论处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和单位,都不能各行其是,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四性”不够问题。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当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好人主义和庸俗化现象,说明了一些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性削弱甚至丧失的问题。有的只讲个人利益不管党的事业,有的只想经营“圈子”不讲党性原则,有的只顾多拉选票不敢坚持真理,这些都是以党的政治能量逐步耗散为代价的。党内政治生活要紧跟时代步伐,就不能固步自封、抱残守缺、不思进取。对于共产党人来说,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是最高原则,不能用部门利益损害党和人民立场,不能讲个人感情放弃党性原则、牺牲人民利益。党内政治生活要维护团结、顾全大局,但首先要分清是非,明确真理与错误的分界。决不能不讲是非对错,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事实证明,哪里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哪里的风气庸俗化,哪里就最容易出问题。有的单位部门出现的“集体塌方”“集体沦陷”的腐败问题就是严重恶果。

  解决不能严格自律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自律就是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控。一些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位高权重,握有很大的资源支配权,面对很多诱惑和压力,包括利益集团的“围猎”。如不能严格自律,就会导致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要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

  三、 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解决突出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次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也必须大力弘扬自我革命的勇气,壮士断腕、刮骨疗毒,非此不足以解决突出问题。

  破除私利羁绊解决突出问题。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突出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而造成的,如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不破除私利羁绊就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敢于自我革命才能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检视自己,放下私利包袱。

  不搞文过饰非解决突出问题。自我革命是自我治疗,前提是承认病症的存在。如果隐瞒病情、讳疾忌医,只能导致病情恶化。正因为我们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才能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有缺点克服缺点,有问题解决问题,有错误承认并纠正错误。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成员包括领导成员出现问题、产生腐败,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不足为怪。关键在于能否勇于自我革命、敢于自我治腐、善于自我纠正,这是对党的性质的根本检验。中国共产党能否长期执政、长治久安,关键也在于此。

  努力革故鼎新解决突出问题。解决突出问题是破与立的统一,破中有立、立中有破。自我革命勇气包括革故鼎新、守正出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3.8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3.4万件,谈话函询14.1万件次,立案41.3万件,处分41.5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4.7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76人,厅局级干部2700余人,县处级干部1.8万人,乡科级干部6.1万人,一般干部7.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5.6万人。目前,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准则》、《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建设性成果,是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实现自身跨越,不断给党和人民事业注入生机活力的重大进展。

  全力解决突出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共产党人不惧怕任何风浪,不怕存在问题,就怕有问题没发现,发现了不能及时解决。如果我们党回避问题,总有一天会有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治病去疴,有些病症需要采取保守治疗法、慢慢恢复元气,有些病症需要动手术、及早切除病灶,不然就会危及整个肌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从严治党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不是作秀,不是演戏,不能那样温良恭俭让。”当前,我们要聚焦突出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在真抓实干见成效上下功夫,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就是一要坚持共产主义信仰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不动摇;二要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推动工作取得好成效上下功夫;三要直面突出问题,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要按照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思想和实践行为,要用担当诠释忠诚。直面问题风清正,化解矛盾见成效。以良好工作状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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