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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是政府或议会正式发表的重要文件或报告的另一个名称,封面为白色。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疆的4个白皮书的文章2篇 ,欢迎品鉴!

【篇1】新疆的4个白皮书

  尊重公民的劳动权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体面劳动,是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理念和目标。新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公民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切实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遵照平等保护公民权利的法治原则,确保劳动者不因民族、地域、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也不因城乡、行业、身份等而受限制。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方面,新疆努力消除阻碍妇女平等就业的壁垒,制定实施扶持妇女自主创业政策。2019年,城镇新增就业48.09万人,其中,妇女22.81万人,占比47.43%。在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方面,不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发展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积极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支持残疾人通过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多种形式就业。截至2019年底,全疆残疾人就业18.37万人,占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残疾人总数的59.37%。

  切实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遵照平等保护公民权利的法治原则,确保劳动者不因民族、地域、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也不因城乡、行业、身份等而受限制。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方面,新疆努力消除阻碍妇女平等就业的壁垒,制定实施扶持妇女自主创业政策。2019年,城镇新增就业48.09万人,其中,妇女22.81万人,占比47.43%。在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方面,不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发展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积极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支持残疾人通过个体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多种形式就业。截至2019年底,全疆残疾人就业18.37万人,占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残疾人总数的59.37%。

  切实保障劳动者获得报酬权利。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政策要求,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2014年至2019年,新疆每年制订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最低工资标准由2013年的1520元/月,提高至2018年的1820元/月,增长19.74%,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断扩大覆盖面。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

  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和职业安全权。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依法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安排补休或支付相应报酬。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休息权利。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主体责任,开展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执法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从根本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切实保障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动和引导中小微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19年底,新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参保2213.33万人次。同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切实保障劳动者宗教信仰自由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等权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族劳动者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在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劳动者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使用何种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充分尊重各族劳动者风俗习惯,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的托克哈利·吐尔汗巴依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新疆籍少数民族,也是一位信教群众,现在广东一家制鞋厂工作。他曾担心饮食不习惯、没地方做礼拜,但工作后发现,工厂的生活环境很舒适、清真餐饮很可口,休息时间逛街购物,与家人视频聊天,还可以到附近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于是很快适应了新环境。

  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健全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代表协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重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专项督办,有效保障劳动者在职业介绍、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篇2】新疆的4个白皮书

  近年来,新疆更加注重制定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时健全完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劳动者稳定就业、持续就业、长期就业。

  优化产业结构扩充就业容量。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完善多元化产业体系,既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又大力发展纺织服装、消费电子、鞋帽箱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着力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就业规模。2012年成立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优势资源转换,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六大产业,截至2019年底,已吸纳8万余人就业。2014年以来,国家大力支持新疆纺织业发展,仅2017年至2019年全疆纺织服装产业新增就业35万人。喀什地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产业,积极引进和培育相关企业入驻园区并向乡村生产车间延伸。截至2019年底,该地区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210家,吸纳就业1.67万人,各类园区落户工业企业1406家,吸纳就业8.41万人。阿克苏地区加强产教融合,推动纺织服装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带动3.24万人就业。

  帮助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实施就地就近就业政策,因地制宜建立乡村“卫星工厂”“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组织带动就业,推动产业(工业)园区稳定就业,发展旅游产业促进就业。聚焦南疆地区22个深度贫困县和兵团四个深度贫困团场,实施就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年至2020年6月,累计帮助22.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喀什、和田两个地区,实施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年规划,2017年至2019年,累计帮助13.5万人转移就业。在全疆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精准帮扶,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2014年至2019年,累计帮助33.43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等,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2019年,新疆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0.36%,返疆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率达95.08%,均创历史新高。

  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把创新作为扩大就业的新引擎,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自主创业补贴、税费减免,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创业者创业。培育创新创业载体,加强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平台和均等化服务。目前,新疆已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个,自治区级(兵团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7个,累计孵化小微企业1412家,带动就业10121人。培育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型创业企业和带头人,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19年,仅和田地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1亿元,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1.25万人创业。昌吉市萧民等6名妇女在当地人社部门的扶持下,创办了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逐步成长为集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后勤托管、政策咨询、信息化建设等多项业务为一体的劳务产业供应链龙头企业,有各族员工4800多人,为全疆318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累计安置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多人次,实现总产值1.56亿元。

  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着眼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通过发展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和订单、定岗、定向就业技能培训,构建了比较完整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以和田地区为例,2019年共有10.33万农牧民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实现就业9.83万人,就业率达95.16%。

  发挥制度优势拓宽就业渠道。新疆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民族平等互助、共同发展进步的制度优势,利用国家对口援疆机制,统筹疆内疆外就业岗位,为各族群众到内地省(市)就业积极创造条件。2014年以来,已有11.7万人转移至收入更高的内地省(市)就业。新疆按照“按需培训、先培训后输出”的原则,开展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劳动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培训。转移就业人员到达就业所在地后,由企业安排住宿,提供被褥、洗漱品等日常生活用品,保障务工人员的住宿条件。部分省(市)企业还为务工人员提供公租房、廉租房、夫妻房。新疆及时为转移就业人员办理异地就业备案手续,解决转移就业人员在当地看病就医问题。内地省(市)及企业及时帮助转移就业人员解决子女入托、上学等问题,推动务工人员与当地群众共事共学共享共乐。

  克服疫情困难稳就业保民生。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新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实行减负、稳岗、扩就业等多项措施,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复工达产,有效推进复商复市,着力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截至2020年6月底,全疆共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75.53亿元,大型企业减半征收18.95亿元,中小微企业全免56.58亿元。核准缓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7.06亿元,惠及1237家企业。为8.31万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9.04亿元,惠及职工183.61万人。55.24万人享受各项就业补贴16.95亿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3.97万人,新增创业4.18万人、带动就业6.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1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56.5万人次,同比增长46.1%。通过多措并举,新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取得了扩大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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