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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论",我为群众办实事&rdquo关于实际活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并执行&ldquo我为群众办实事&rdquo安排和部署实践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文章16篇 ,欢迎品鉴!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1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xxxxx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司法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二、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5”政务公开日、“6.26”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2

  近日,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重庆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我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各行各业实际,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拼搏实干、开拓进取,奋力谱写重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篇章。

  实施方案明确,“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确保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着眼全年,在切实办好15件2021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的基础上,再统筹实施一批市级层面重点民生项目;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实施一批“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身边人身边事办实事,力求在年内取得实效。着眼长远,结合实施重庆“十四五”规划,建立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常态化抓好抓实民生实事。

  实施方案强调,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办实事。

  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开展全方位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清单,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立足职能职责,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实施一批直接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过程管理,健全完善机制,分层级、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实施,确保落地落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3

  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东省威海市司法局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系列举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围绕搭建服务企业法律“快车道”,实施“十百千”工程。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百千”工程暨“走访企业服务发展”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威海打造的10条优势产业链,组织全市12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涉商标、专利、投资融资、劳动争议等8个专业法律服务工作组,并成立8个走访团队,通过“资源大整合、企业大走访、法律大体检、政策大宣讲、信息大交流”,为1100多家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实现“问题大解决”,目前已走访企业200多家。

  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拓展“首违不罚”“首违轻罚”清单。在山东省率先拉长“首违不罚”“首违轻罚”事项清单,新增事项121项涉及12个领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草案)》,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填补威海在涉企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方面的空白。

  围绕群众、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实现“一摞证明”到“一纸证明”的转变。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将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加强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处机制,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风险。

  围绕群众关心的“停车难、出行难”问题,加强停车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将《威海市停车管理条例》纳入到今年立法计划,先后召开立法推进会两次、座谈会两次,实地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条例草案。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向有关执法部门送达行政复议建议书,进一步规范关于违反禁停标志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幅度,达到“审结一案、规范一片”效果。

  围绕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甘做服务群众的法律“快递小哥”。研发智能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实体平台、“12348”热线融合联动。3月份以来,网络、热线答复3200多人次。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围绕民法典、两委换届等群众关心的领域,开展普法宣传60多场次。公证行业创新服务模式,实现由“面对面办”向“不见面办”、由“坐等办”向“上门办”、由“各自办”向“联合办”、由“线下办”向“线上办”的转变。截至目前,68种公证事项实现在线申办。

  围绕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以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涉企纠纷、常见多发民间纠纷以及相关重点人群、重点行业为重点,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指导威海市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水平,解决群众所需要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打造群众满意的专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

  围绕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开展“法援惠民”活动。威海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对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受理的“三优先”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审查、当天指派承办人,共办理涉及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援助案件258件。威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在全市推开标准化便民服务,以标准化促进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4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时间要求

  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办好实事

  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芙蓉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批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

  3.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1项以上参加展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5

  根据中央、省市教整办统一工作安排的指示精神,对照区教整办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为深入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司法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活动内容

  (一)重发展、重管理、重创业,着力打造“三带四亮”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多形式、多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打造一支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亮形象,带头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动经济发展的党员队伍。

  (二)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民法典》宣传。结合规划和此次活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15”政务公开日、“6.26”全国禁毒日、广场文化月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为着力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此实现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实现普惠效应。

  (三)深化“一村屯(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授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从线对线到面对面转变,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专业知识直白化,让法律服务更䁔心、贴心、舒心。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效能作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让群众了解公证业务和办理程序,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阳光便民”行动,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切实建设成为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组织发挥村民评理说事点的作用,深入到乡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法律难题。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职能,提高交通、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塑料协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专业素质,同时不断扩大调委会工作范围,完善联动体系,深入基层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五)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执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请销假、手机定位等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多走访、多调查、多疏导,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增强矫正教育的实效。加强与监所衔接,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后的行踪动向。开展重点人员帮扶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积极协调区民政部门、村(社区)解决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帮扶活动,把政府的关爱送进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以更好地巩固帮教成果,引导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简化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办事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确保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更加高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高效、有力、便捷、到位。

  (七)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集中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执业建设活动,大力度整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查摆整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施“一单”、“两库”管理,推进执法执业在阳光下运行。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为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局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度。要加强工作调研,局领导到群众中去调研要随时听取各地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

  二是抓住重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相关要求完成好相应的规定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满意度情况,及时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搞好结合。要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政治处。

  附件:xxx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书

  xxx区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书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局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特承诺如下:

  1.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以崇法治、重诚信、提效率、树形象为主题,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目标,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服务群众意识,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工作效率。

  2.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化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公开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硬、服务质量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3.要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司法行政机关便民利民制度,对群众来访、咨询、办事、求助等热情接待,坚持文明礼貌用语,认真负责,做好办理、解答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4.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八五”普法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八五”普法教育方案,搞好“八五”普法教育动员,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学习,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和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

  5.要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强化规范服务,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全业务、全地域、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有效提升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6.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对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律服务,必须公开办事程序、时限,规范执业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周到热情服务。

  7.要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加强特殊群体人群政治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积极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罪犯。

  8.要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要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农民工、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9.要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办理能力。要建立高效便捷的审理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便捷、高效、公平、公正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0.要进一步加大人员管控力度。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和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及时反馈,取信于民。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7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方里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工作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体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学党史悟思想·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结合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三基”建设年活动、做好“112项民生实事”、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市重点工作,聚焦群众所想所盼,办好一批重要民生实事,努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新开局,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任务

  经县方里镇教育党支部组研究决定,活动时间从3月开始,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重点从以下方面具体开展实践活动。

  (一)志愿服务类。

  1.共建文明校园,发放创城宣传品、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

  2.背街小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

  3.宣传法律知识;

  4.为贫困户送温暖、打扫卫生。

  (二)党员亮身份类。

  全体党员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

  (三)群众说事、干部解题类。

  利用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宣传。

  (四)其他类

  1.“夏送清凉”活动,关心关怀一线教职工;

  2.“冬送温暖”活动,关心关怀一线教职工;

  3.“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

  4.建设“户外劳动者驿站”,为户外劳动者提供休息场所及热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用心体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始终,方里镇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工要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用心体会,悉心体悟,力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困。

  (二)以上率下务求实效。各班级负责班主任,要切实增强表率意识,带头下基层,带头听呼声,带头为群众办实事,带头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求,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依托公众号、大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四)注重总结强化督导。各班级要注意留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各项工作档案和影像资料。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日常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各部室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9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集中展示我们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新时代风貌,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部署,根据X党史学习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X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持续奋进X发展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为高质量建设X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支点而不懈奋斗。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X的使命任务,坚持将“办实事”与“开新局”贯通起来,紧紧围绕省委工作部署、市委X工程、区委工作安排,谋划推出一批为民、便民、惠民、利民的项目举措,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努力开创X工作新局面,带领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坚持领导带头、分级分类。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开展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扎扎实实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形成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工作局面。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分层次实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组织和不同群体党员分别提出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活动,确保实践活动贴近实际、行之有效。

  (三)坚持“小切口、大变化”。落实“小切口大变化”民生实事办理制度,把握群众所急所忧所盼,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从可操作易见效的“小切口”入手,把民生实事一件件办好,把民生问题一个个解决好,推动民生建设水平实现“大变化”,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对于能尽快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善作善成,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勇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推进解决。注意总结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对落实效果好、群众获得感高的事项,及时梳理总结推进过程中的制度化安排,建立和完善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不断完善为群众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就业稳岗助力活动。每年至少组织X场招聘活动,为X提供就业岗位,根据用工单位需求,个性化推荐匹配度较高的X简历,采集就业意向登记信息,促成就业意向,促进X群体就业。

  (二)开展烈属关爱行动。保障X生活高于全区居民平均水平;将X列入医疗保障体系,对住院的X在正常医疗报销基础上,给予部分医疗补助,对符合大病应急求助的对象给予重点救助。

  (三)大力实施X志愿服务工程。培育“志愿服务”品牌,成立志愿服务队,招募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展现X的精神面貌和风采。

  (四)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坚持做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相结合原则,把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做活做实。做好困难党员的结对帮扶工作,为医疗困难党员提供医疗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局党支部、各股室要切实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整体谋划和推进落实,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局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带头下基层听意见,带头出实招办实事、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采取现场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支部、各股室、服务中心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

  (三)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央有关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以及各级各部门的经验成果。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微信群、局宣传栏等作用,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10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通知》强调,要聚焦聚力重点任务,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让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着力保障基层民生需求,办实事,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通知》强调,要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工作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要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出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实施一批直接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要深化岗位建功和志愿服务活动,带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推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焦聚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确定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要注重分类分层次实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组织分别提出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报道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反映基层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11

  xxx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推动工作相结合结,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不断提升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实效,现将近期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联系实际,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一)开展“我为老党员送知识、老党员为我讲党史”活动。
  1、成立由党员志愿者所组成“党史宣讲队”,开展党史“送学上门”学习教育,为退休党员干部送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党史学习书籍,确保老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不漏学”“不缺课”“不掉队”。
  2、邀请老党员结合自身经历与体会,讲述战争年代的亲身经历和近年来祖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活动不仅让老党员们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加深了党支部与老党员间的交流和沟通,营造了浓厚的党史学习氛围。
  (二)开展主题党日和党史教育相结合活动。
  1、组织由社区党员组成的“党员志愿服务队”,走上街头,送知识、送健康,主动参与社区人居环境治理,让参加活动的党员充分感受到,要做居民身边的榜样、做社区党员的表率,带动身边党员亮出身份、发挥作用,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社区的一面旗帜。
  2、组织由民间艺人组成的宣讲队伍。利用大鼓、快板等艺术形式,传唱党的历史以及乡村振兴等惠农政策,结合农村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让广大农村老党员对党的新要求、新知识入脑入心。
  二、深入群众,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群众需求,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生根。
  一是开展人居环境治理做到“学党史、融实践、洁家园”。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二是开展困难人员就业指导做到“学党史、搭平台、促就业”。志愿者积极宣传并引导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树立信心。三是展环保宣传活动做到“学党史、促表率、绿色环保我先行”。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四是开展敬老爱老服务做到“学党史、送服务、助老爱老在行动”。开展“关爱老年人”活动,陪他们吃饭、拉家常,不仅为老人们送去温暖,弘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老优秀传统,也培养了社区志愿者关爱老人、奉献社会的高尚品德。
  本周,全区共开展老党员宣讲、“童心向党”、青春心向党.奋斗正当时”等系列主题宣讲活动18场次,受众人数20000余人。开展各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0余次,参与党员人数近500人,帮助群众解决实事80件次。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引领推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千部表率作用,立足市情,结合各行各业实际和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真正把××的事情办好,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二、基本遵循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拥护、群众满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落脚点,把查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服务对象,把初心使命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自觉动力,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办群众之所需,以行之有效的实践活动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计于民和问需于民,聚焦突出问题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期盼最集中、关切最紧迫的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出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利用好网络问政、“12345”政务热线、建议提案、信访办理和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渠道查摆问题,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三)坚持示范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示范引领全社会为民办实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基层党支部联系点,至少帮助解决一个具体问题或帮办一件实事,普通党员要结合自身岗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帮扶联系户或有需求的群众至少帮办一件好事实事。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和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单位基层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城乡社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因地制宜地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广大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带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共同行动。

  (四)坚持多方联动。以党政机关主导,带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焦聚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群团组织要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完善拓宽为民服务的制度化渠道,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发挥好城乡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完善民间资源融入民生项目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为群众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参与社会事务搭建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重点任务

  对标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以“六个聚焦”为牵引,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办实事。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总体要求,紧盯我市打造“五区一中心”发展战略定位,实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城市更新、城市温暖、房地产领域问题整治、基础教育提升、深化医改、“放管服”改革、农村治理提升行动等“十项行动”,注重在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更加精准务实的改革举措,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发展和安全,推动解决我市产业基础薄弱、经济结构不优、发展质量不高、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着力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

  (二)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办实事。立足行业岗位本职聚焦工作重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创建示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示范、扶贫资金资产规范管理示范、乡村建设行动示范等四项示范活动为抓手,加强常态化帮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可持续。持续推动农村“三变”改革,进一步深化“331+”机制模式,实施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落实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任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培养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助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三)聚焦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以全面落实、高质量完成省列、市列民生实事为牵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具体民生项目,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突出围绕城区上学难、停车难、群众就医难、农民工就业难等民生问题帮办一批实事好事。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促进公共资源着力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借助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重要载体,加快推进环境提升、道路整治、城市管理、文化体育、老旧小区改造、用水安全、供热供气、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办好。加强城镇风貌管控,厚植文化元素,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生活品质。关心关爱基层劳动者、生活困难群众群体的生产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聚焦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以升级“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为群众解绊,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健全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13项机制,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改革,实行社会投资小型风险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动数字服务窗口向乡镇社区下移,推进“不来即享”向更多领域拓展,努力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同时,整合各类热线电话,打造“7×24小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五)聚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全面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为群众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提升网格化基层社会现代化管理水平。以建设智慧交管、智慧帮扶、数字乡村、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水务和县(区)智慧医共体等政务应用场景为牵引,推进构建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排查矛盾、化解矛盾,主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治理成果,健全防范涉黑涉恶治乱长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上迈开新步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六)聚焦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办实事。从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入手,及时梳理已经制定的惠民政策措施,逐项排查落实情况,对与群众联系不紧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不完善的政策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切实负起责任,转变作风,强化执行力,提高落实惠民政策的自觉性。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提高各项惠民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拓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机制、解民忧办实事工作机制、为民服务清单管理机制等长效机制,促进为民服务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四、实施步骤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2021年4月起至12月结束,按照以下几个环节展开。

  (一)筹划组织阶段(2021年4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主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对接衔接,全面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找准突破口、切入点,与群众面对面共同商讨确定帮办实事计划或清单,研究谋划提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为群众办实事具体项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划分和完成时限等,形成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及台账清单。方案及台账清单于4月底报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实施阶段(2021年5月至11月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实效导向相统一,对议定的帮办事项,严格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压紧靠实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跟踪问效,按期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条条有落实。实践活动从动员大会到党中央“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以帮办实事为主,突出解决人民群众的急事难事和重点项目落实;从动员大会到总结大会,以建章立制为主,突出完善政策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承诺事项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切实完成实践活动任务清单中的各类帮办实事任务,形成并提交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有关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具体任务开展检查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五、组织领导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督促指导本区域各行业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梳理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研究确定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协调组织××属地全体党员为民办实事,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行业系统主管单位要发挥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带头下基层听意见,带头出实招,办实事、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二)突出分类实施。结合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立足本职发挥作用。机关党组织重点在制定惠民政策、实施利民项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上办实事求实效。企业党组织重点在提供高质量产品服务、保障职工权益、履行社会责任上办实事求实效。农村党组织重点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上办实事求实效。城市基层党组织重点在提高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建设文明城市上办实事求实效。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重点在解决就学、就业、就医等民生问题,满足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新期待上办实事求实效。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在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求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舆论引导作用,用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平台和市县新闻媒体,深入报道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反映一线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生动展示群众的热切期盼和积极反应。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鼓励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和各行各业代表人士中的党员带头参加实践活动,带头和影响更多的人积极参与。深入挖掘和梳理为群众办实事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形成的鲜活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

  (四)严格督查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实践活动中要力戒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按照部署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对实践活动中存在的谋划不深入、推进不迅速、作风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执行周统计、月报告制度,及时客观准确反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

  (五)注重实际效果。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行业领域实际和党员个体差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民生项目,做则必成、做就做好。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过程由群众监督、成效由群众评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防止不切实际下指标定时限提要求,防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华而不实的盆景式项目,防止把为群众办实事泛化为常规工作堆砌,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13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时间要求

  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办好实事

  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认的XX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以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前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切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

  3.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要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1项以上参加展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14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好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队伍教育整顿指示要求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确保教育整顿、党史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关于司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人民需求为方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司法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综合、督查、宣传等具体工作。

  三、项目内容

  1、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 全面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配齐配强法治宣传队伍,一个网格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和一户“学法示范户”,并由其所在辖区司法所牵头,每月组织开展不低于人均8小时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其地头清、人头熟、威望高的优势,带动更多群众学法用法。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推动“法律明白人”量的扩张、质的提升。(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5月前建成队伍,9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

  2、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

  在困难标准、事项范围、援助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人群,在执行经济困难最低工资标准的基 础上,对髙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 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 助事项范围限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律服务”(完成时间:1-2月份)“法律援助进村居”(完成时间:5月份)等活动,切实有效为农民工、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上门走访困难群体,对行动不便群体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完成时间:7月份)围绕土地流转、农业经营、环境保护、养老保障等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对坑农事件受害群体援助力度。深化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明确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不低于1200件。(责任领导:李玉兰,责任部门:法律援助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3、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以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修订完善《射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扎实做好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化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策合法性审查,有效推动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及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管理的同时,通过专题培训、案卷评查、资格考试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落地(完成时间:5月份)。强化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建立健全跟踪督办、督察评价、反馈通报、督促整改机制,制定督察项目清单,重点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定、重大方案、重要举措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综合性、专项性督察,对问题突出的镇区、部门和单位,采取函告、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推动法治射阳建设迈上新的台阶。(责任领导:茆胜群,责任部门:依法治县办秘书科、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4、持续开展“法企同行”

  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四进四送活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等定期发布相关政策、相关风险预警,及时答疑解惑。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工作,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有影响”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责任领导:李学高,责任部门:律师管理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5、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国有影响”的工作目标要求,放大“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品牌效应,抓好“八五”规划调研、起草、实施,打造“法治宣传+”宣传教育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釆取以案释法、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居、进景区等 “七进”活动。依托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等现有阵地,开辟民法典专题板块,引导、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让普法成为一种全民运动。(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6、打造法耀鹤乡“品牌力”

  在县级,巩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及其它阵地建设,在镇级,继续围绕“一镇一品一特色”标准,巩固完善15个镇区法治宣传阵地,打造“法治红+菊花黄”“法治红+渔港蓝”,年内重点将黄沙港镇打造成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在村级,建好用活法治大舞台、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公园,力争每个村居有一个“学法打卡地”。鼓励法治文化艺术团、书画协会、快板队等创作契合时代发展、融合地方特色、法治元素丰富的法治文艺作品,力争创作1-2部在全国有影响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强全县1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日常管理,确保不掉档。摸排一批符合申报省级标准条件的村(社区),帮助提档升级,做好创建工作。对新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盘湾镇南沃村加强指导,完善软硬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7、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县镇村三级网络,在县、镇二级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在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设立“非诉专区”。推动非诉化解平台信息建设,平台与法院、人社、信访等行政机关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县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统一标准化制度体系,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项目清单,为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方法、法律知识、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解释和指导,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进行案件分流。探索建立无争议事实举证制度。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做到诉与非诉的效力互认。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完善各类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制度,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通过赋强公证,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提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 部门:矛盾调解中心,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8、深入开展“公证惠企便民''行动

  主动服务驻射金融机构,为其办理借款合同公证。争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屋继承等公证事项的支持。围绕知识产权全流程提供公证服务,积极为企业办理商标申请、转让所需的相关公证事项,依法加强对企业商标、字号、品牌的保护,实现对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保护,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9、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引导政府、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为党委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公益普法责任,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联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领域风险专项宣传。(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0、开展“党建+法律扶贫”行动

  深化县司法局、司法所二级联动,组织机关干部“下沉一线深入开展“12348”法律服务队活动,与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开展互帮共建活动,定期义务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聚焦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责任领导:耿志峰、陈建建,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1、实施特殊人群“亲情”工程

  研发远程视频网上预约系统,实现省内服刑人员家属与服刑人员视频会见网上预约、申请、递交材料等“不见面''流程审批。提升后续照管对象操守操持,开展走(回)访活动,通过与后续照管对象家属和本人交谈,深入了解帮教情况,引导家属给与照管对象亲情帮助,激发照管对象生活热情,唤醒其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希望,重新回归和融入社会。(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全程参与活动,带头转作风、走基层、做表率,带着问题抓工作,带着感情抓落实。对本方案中安排的活动内容及载体,承办督办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承担“第一责任”。对于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对职责范围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及由于各种原因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主要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加以协调解决。

  (二)严格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组织活动不力、参与活动懈怠的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报请局党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要积极组织参与,不要简单应付;要改进工作作风,不要松松垮垮;要创新方式方法,不要因循守旧。各项活动内容都要以是否取得实效,是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活动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活动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职能的认识、了解。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15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时间要求

  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办好实事

  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芙蓉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批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

  3.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1项以上参加展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篇1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xxxx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xx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xx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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