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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rdquo历史之风翻开了尘封的一页。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院党政领导经常性沟通机制办法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学院党政领导经常性沟通机制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5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16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沟通主体
  主要包括校党委书记与校长的沟通、党政正职与副职的沟通、副职之间的沟通、领导班子成员中党内与党外同志的沟通等。
  二、沟通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认识、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动态信息的沟通和重要决策前的协商等。日常工作开展及有关重要信息要经常沟通,重要问题及重要事项决策前要充分沟通,重大活动及紧急事项要及时沟通,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
  三、沟通形式
  1.党委常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前的沟通
  党委常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组织工作的常委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2.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工作例会
  班子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一上午,由书记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校党政领导成员互相沟通工作情况,交流重要信息,汇报重要工作完成情况,讨论一周工作安排,研究需要党委和行政协调解决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谈心
  一是正式谈心。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开展正式谈心,每个学期不少于1次。谈心内容主要围绕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互相提出意见和建议,广泛而深入地交换意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求同存异、达成共识,促进党政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二是经常沟通。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建立常规沟通机制,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在重大决策前先充分协商,在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后,再征求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4.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谈心
  校党委书记、校长要定期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1次,尤其要注意与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谈心。对领导班子成员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定期召开领导班子务虚会
  实行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务虚会议制度,班子成员就学习情况、思想认识、工作设想展开交流,务虚会不涉及具体工作事项及其决策。通过务虚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6.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学校领导班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原原本本地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基本要求,以党性分析及作风状况为重点,认真进行总结;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通过谈心谈话,充分交换意见。会上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会后要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接受监督。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记录要报上级干部主管部门。
  7.其他沟通交流
  对于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处理,班子成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和沟通。
  四、责任落实
  1.校党委书记要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
  2.校长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让党委的领导通过校长负责得到有效实施。
  3.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就自己工作开展情况及想法主动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与沟通。
  4.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分工与合作的关系、信任与监督的关系、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形成党政齐心合力的良好局面。
  5.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
  学校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有关规定。

【篇二】学院党政领导经常性沟通机制办法

  党委书记和校长开展经常性沟通是党政领导干部统一思想、科学决策、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集体研究工作,共同推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交流、协调配合机制,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党委书记和校长应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要求自己,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依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经常性沟通,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带头增进班子团结,带头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维护者和践行者。
  二、基本原则
  (一)日常工作及时沟通。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每周沟通不少于1次,主动沟通学校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
  (二)重大事项充分沟通。学校“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及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重大事项、需提交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讨论的重要议题等,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在听取分管校领导意见建议后,互相听取意见,充分沟通交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三)重点工作协同推进。学校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共同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具体方案,把握重点、难点和工作节奏,共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沟通交流内容
  (一)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和部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二)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
  (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安全培训、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意识形态、文化建设、内部治理、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
  (五)需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六)全校性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师生合理诉求和思想动态;
  (七)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内容。
  四、沟通交流形式
  (一)会议通报和讨论。通过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等会议通报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等情况,就会议议题有关情况进行交流研讨。
  (二)会前沟通交流。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议题涉及教学、科研、培训、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
  (三)班子成员碰头会。每两周周一召开班子碰头会,研究沟通近期工作。遇有重要事项,书记或校长可随时召集部分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召开碰头会,进行专题研究。
  (四)个别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和班子建设需要,及时开展个别沟通交流。
  (五)谈心谈话。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带好班子、管好大局、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出发,强化沟通协调意识,带头建设团结和谐、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二)主动开展沟通。党委书记、校长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实际,按照“五互三常一谈”(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思想要常见面、情况要常沟通、有事要常商量、平时要多谈心)要求,主动沟通、真心交流,达到互相理解、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发展的目的。
  (三)自觉接受监督。把落实沟通交流制度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校长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主动接受监督。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执行。

【篇三】学院党政领导经常性沟通机制办法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一、日常工作开展及有关重要信息经常沟通。党委书记和院长要结合学院重点工作推进和有关重要事项,每月沟通2-3次。领导班子每月召开1次通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汇报,对自己分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班子成员集体智慧解决分管工作难题的重要作用,沟通指导相关工作开展,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相互通报分管工作,
  二、重要问题及重要事项决策前充分沟通。凡属学院“三重一大”工作的决策议题,在会议研究决策前,分管院领导要针对研究议题涉及的事项,与业务相关院领导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涉及学院长远发展及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研究议题,分管院领导要牵头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讨论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经过沟通意见一致的议题,由分管院领导汇报党委书记或院长审批同意,方可上会研究。
  三、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执行协同推进。学院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院领导协同完成的,由牵头院领导会商相关院领导,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具体方案,明晰分工,把握重点、难点和工作推进节奏,适时碰头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如遇政策原因或当前难于解决的问题等因素影响工作推进,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或院长汇报沟通情况。
  四、重大活动及紧急事项随时沟通。学院重大活动或遇紧急事项,由党委书记、院长(或分管院领导),牵头成立相关业务院领导参与的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请党委书记或院长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牵头院领导要及时做好信息沟通、情况研判,工作协调落实等工作。
  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谈心交心。谈心交心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建设实际,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谈心交心活动与推动领导班子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开诚布公、真心交流,以达到沟通感情,增强团结,促进工作目的。党委书记和院长每学期要和班子成员谈心交心1次以上,班子成员相互谈心交心不少于1次。
  六、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好沟通协调记录,如实记录何时何地与何人沟通及沟通效果等。
  七、学院各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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