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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位,是党的一切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是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战胜困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发挥着核心作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选票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篇1】党支部选票

  1月14日,郏县按照市委“平稳、规范、按时、保质”的换届总体要求,压实换届责任,严把资格审查,严肃换届纪律,圆满完成了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压实换届责任。县委先后6次召开常委会会议、推进会、座谈会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到换届选举困难村指导工作,带动县级领导认真落实“三包两督导”换届选举工作机制。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压实县乡党委主责,抓好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全面做好村民委员会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对377个村(社区)实行“四个一”分包联系全覆盖,全县42名县级党员干部、400余名驻村干部和乡(镇、街道)科级干部分包联系377个村(社区),对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乡级机关干部联系党员分包村户,377个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严把资格审查。按照“四有四带”“四好四强”标准,坚持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相结合,通过“留、提、选、请”方式,前期物色村(社区)“两委”意向人选2147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新一届班子候选人、拟离任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有参选意向的人选等六类人员做到谈话100%、纪律知晓率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对照“九不能、六不宜”情形,组织公、检、法等14个部门对村(社区)“两委”意向人选进行资格预审,对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累计取消92名有“不能不宜”情形人员的参选资格。

  严肃换届纪律。印制、发放“十杜绝”“十坚决”读本1000余本、《关于严厉打击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行为的通告》1500余张,制作、播放郏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警示教育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全方位监督。先后对3起反映问题不属实的信访人开展政策解读和批评教育,对一名造谣生事、污蔑候选人的村民进行治安拘留,对一名无理上访、干扰换届选举秩序的党员进行治安拘留,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截至1月7日,全县377个村(社区)推选出党支部委员1415名,平均年龄47.89岁,较上届下降6.56岁;大专以上学历168人,较上届多95人;35岁以下158人,较上届多123人;女性党支部委员195人,较上届多18人,实现了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目标。

【篇2】党支部选票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一、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和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的,一般有哪些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时。

  一般有以下程序:(一)清点到会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均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

  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方可进行选举;(二)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办法);(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四)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五)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七)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九)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如何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但是,有的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这样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主持工作。

  这些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党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如何提名?

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

  一般程序是: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拟担任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或党员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组织上进行考察了解;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提交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五、在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在选举过程中,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到会参加选举的其它党员代写选票。

  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种种特殊原因,有的党员确实无法到会参加选举。

  为了保证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党总支同意(直属支部报校党委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一)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年高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毕业分配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均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绝不允许因实到会党员数达不到规定人数而擅自减少应到会人数,绝不允许在大会场外搞流动投票。

  七、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分工有哪些要求?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分工一般应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八、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推荐要注意那些条件?按照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福建省委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推荐人选时应给予考虑,原则上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机关部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要求由符合条件的部处领导同志兼任。

【篇3】党支部选票

  会议时间:20**年xx月12日

  地点:xx

  主持人:(一般为支部书记)记录人:(一般为组织委员)应到会党员:x人,实到:x人;应到会正式党员:x人,实到:x人缺席党员及原因:

  会议主题:推荐系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闽工院委[2011]79号)和《关于同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批复》(闽工院委〔2011〕82号)等文件精神,环境与设备工程系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7名,按照所提名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我系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为9人。

  经无记名投票,xxx同志x票、xxx同志x票、xxx同志x票、xxx同志x票、xxx同志、x票xxx同志、x票xxx同志、x票xxx同志、x票xxx同志。

【篇4】党支部选票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差额名。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或:由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经半数以上应到会党员同意后实施。

【篇5】党支部选票

  1、宣布支部书记选举会议。 

  2、选举大会的程序如下:

  (1)说明支部现有情况,并对支部书记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

  (2)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党支部有正式党员20名,有选举权党员20名,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20名;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宣布选举办法;

  (3)推选并宣布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4)发选票,说明填写的注意事项;

  (5)进行无记名投票;

  (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

  (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9)支部书记选举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

【篇6】党支部选票

  为切实做好农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①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②考察并确定下届村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③召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

  ④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不设支委的村进入下一流程)。

  ⑤开展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篇7】党支部选票

  一、两推一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

  “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

  也就是首先由党员及群众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然后通过组织考察,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最后由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

  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7、在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镇党委审批。

  二、两推直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直选”的办法。

  “两推直选”,即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考察提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名单,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一次投票选举根据计票结果,采取如下方法确定支部书记:若书记票过半数者只一人,此人当选为支部书记;书记票无过半数者,在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以书记得票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书记得票多人相等,以累计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三职累计票过半数者多人,且票数相等,应当对票数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书记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

  确定副书记也照此办法办理。

  但计算副书记票数时,应加其所得书记票数。

  计算委员票时,应加其书记、副书记所得票数。

【篇8】党支部选票

  为保证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从党组织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采用候选人的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推荐选举1人。

  二、当选。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当选。

  三、选票有效或无效。

   1、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2、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赞成的,在支部委员推荐名单一栏的空格内画“√”。

  3、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四、选举的人数问题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总支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f、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护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之数之列。

   (2)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

   (4)推荐名单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篇9】党支部选票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按照乡党委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本次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水西沟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其中干部(含村级干部)代表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

  选举组织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支部委员会推荐,提交广大党员充分协商、讨论、酝酿,并征求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大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初步候选人,上报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支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名,应选名,其中在族中差额人,在族中差额人。

  候选人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1%。

  四、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前,由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当场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六、差额选举时,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始为当选。

  1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当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方可选举。

  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党员本人不能书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党员的意志代写,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党员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前符号栏内划“○”或“√”,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出另选人的姓名,并在符号栏内划“○”或“√”。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超过无效。

  十、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三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计票人由党员推荐。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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