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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讲话精神,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为目标,进一步巩固当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为加快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一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切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三、垃圾分类与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的意义的宣传和发动,增进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理解和参与。

  (二)试点阶段(2018年10-12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单位,要起积极带头作用,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并安排专门人员、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与此同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组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二篇

  根据xxxx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实施意见》和《xxxx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了好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情,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了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

  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了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了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了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了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全县医疗卫生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进程,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武威市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卫健发〔2020〕71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祝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13号)要求,结合我县医疗卫生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县医疗机构就医环境,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新天祝。

  (二)工作目标。2020年底,县城城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医院、藏医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干部职工和就医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运输车辆。

  城乡医疗废物独立收集、规范贮存,统一由医疗废物处置专用场集中规范处置;厨余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严防流入养殖环节;杜绝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强化有害垃圾全过程污染控制,危险废物按照环境保护规定要求规范处置。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引导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管理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等工作,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

  (二)强化减量机制。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引导医疗卫生机构餐厅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开展“光盘行动”。

  (三)施行分类投放。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各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和生活居住区设置分投全类型垃圾容器,严格按类型投放;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确保满足垃圾分类投放需要和收运便捷。加大分类投放环节教育引导,培养自觉分类投放习惯,不断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充分发挥各单位监督员作用,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推行“不分类、不收运”、“不落实、有处罚”的垃圾分类管理措施。

  (四)加强宣传动员。借助社会力量,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印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就诊患者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率,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3月):2020年3月启动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等。各单位在2020 年3月底前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靠实工作责任,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推进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持续大力开展垃圾分类普及宣传,开展县城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分类工作,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2020年底前,县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2个;制定垃圾分类配套的管理办法。

  (三)完善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从2021年起,县城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规范运行。县卫健局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验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不足,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长效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祝县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各类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工作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行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县卫健局办公室负责督促卫生大厦综合办公楼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康促进办、医政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督促县城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卫生监督执法所负责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和县城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沟通协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促进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于每月25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卫健局,3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实施方案。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大屏、印制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医疗机构不同类别废物的具体种类和区别,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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