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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是上级领导机关规划下级机关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极端重要性

  我区地处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十分尖锐、复杂。近年来,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在不断进行暴力恐怖活动的同时,利用宣传、文化、教育、宗教等阵地,通过出版书刊、发表作品、文艺演出、散发传单、讲经布道、聚众演说、制售传播音像制品和利用互联网等途径,杜撰和篡改新疆历史,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否认新疆各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的事实,否认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恶毒攻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诋毁社会主义制度,否定共产党的领导;打着所谓“民族”、“人权”的旗号,制造分裂言论,攻击和歪曲党的民族政策,大肆反汉排汉,煽动民族仇恨,肆意破坏各族人民之间平等、团结、和睦的民族关系;攻击和歪曲党的宗教政策,大肆宣扬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鼓吹“圣战”,煽动宗教狂热,策动暴力恐怖活动。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充分表明,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确保*地区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工作措施

  (一)规范新闻出版管理

  统一媒体口径。地、县(市)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播重要稿件,民、汉语必须保持同一个声音。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新闻报道的核心内容,不得擅自摘转其它刊物稿件,不得擅自转载网上未经核实的新闻。总编是媒体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媒体负责,对刊播的所有作品负责。因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关于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舆论监督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党报、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喉舌”作用,确保正面宣传的强大声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群体性事件新闻报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正确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凡借舆论监督进行炒作引发事端的,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加强对出版物的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新闻出版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特别是新闻、社会类小报小刊的管理。对各种出版物开展经常性的抽查,对有问题的书刊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读,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严格禁止印刷和发行未经批准、有政治问题、有分裂思想的书报刊,违者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强化对互联网的管理。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严禁通过互联网传播可能激化社会矛盾、诱发不稳定因素的信息,严禁从互联网下载、转载、刊登诋毁攻击党和政府、散布分裂思想的文章和言论,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进行反动宣传和破坏渗透,违者按有关条例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责任。加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继续扎实推进“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确保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达到98%以上。进一步办好、用好广播电视,加强对各级广播电视部门特别是乡镇广播站的播出管理,严防分裂分子盗用农村广播设施进行反动宣传和其他破坏活动。因管理不善造成广播电视被敌对分子利用进行反动宣传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把文学艺术作品审核关

  严格执行文艺作品的审核把关制度。坚持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繁荣文艺创作。严格文艺作品的审核把关,实行文艺作品总编、责编、编辑“三审三核”制度。对借文艺作品、刊物散布分裂思想和反动言论攻击党和政府的,要严厉打击,依法惩处。

  规范文艺团体演出的审批和管理。认真执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县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把营业性文艺演出审批关。严禁编排演出内容反动、含沙射影、煽动民族分裂、宣传暴力恐怖的节目,违者依法追究审批者责任。对演出监管不力、导致出现政治问题的,依法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

  认真清理整顿文化市场。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坚决查缴反动书刊、音像制品和其他宣传品。进一步加大对海关监管、交通稽查和音像制品、书报刊批发零售网点管理的力度,堵住非法书刊、音像制品的源头和销售流通渠道,严防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利用文化市场进行分裂破坏活动。

  (三)净化教育阵地

  坚持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在全区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争夺”的集中整治再教育。建立集中整治再教育长效机制,确保反分裂斗争教育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和巩固学校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党员和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党组织职责具体化、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两反三维”教育课堂化,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认真制定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规划,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深挖细察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对广大师生进行思想渗透的根源和途径,教育广大师生清醒认识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反动本质和现实危害。组织力量集中清查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暴力恐怖犯罪案件问题,集中清理流入学校的反动书刊、音像制品和教学辅助教材,净化教育阵地。

  强化党员和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在全体党员和教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党性、师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和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强对党性、师德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内容,健全制度,创新形式,加强检查,确保教育活动收到实效。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对新录用教师进行严格政治审查,严防思想政治不合格的人员进入教师队伍。要坚持把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学校教师评优、晋级和职称评定的首要条件,进一步强化讲政治、重师德的人才导向。严格规范教师的言行,对宣扬错误观点、散布对党对社会不满情绪、参与宗教活动的教师,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合格人才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切实把“五观”教育、无神论教育、新疆“三史”教育、“四个高度认同”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引进课堂。高度重视政治课和历史课教学,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青少年学生信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问题。大力开展“双语”教学,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及时掌握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毕业生、录取新生特别是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区内初中班学生的政治鉴定和政治审查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

  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反分裂斗争工作制度》、《教案讲义审查制度》和《严禁教职工参与宗教活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密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在学校的渗透、干扰和破坏。因失职、失察或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师生信教、参与宗教和分裂活动的,对参与者要依法严查,对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强化宗教管理

  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强化对宗教人士、宗教组织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培训,进一步做好对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四个高度认同”的宣传教育,培养信教群众的爱国情操,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反对民族分裂。高度重视宗教组织建设,选好用好宗教人士,让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爱教守法、群众信赖的宗教人士管理教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宗教人士民主办教、民主管理的能力。完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交朋友制度,强化县、乡、村党政领导宗教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和场所的管理,使宗教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健康有序地进行。

  努力提高宗教人士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渗透的能力。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中,深刻揭露批判民族分裂主义违背宗教教义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罪恶本质,深刻揭露批判民族分裂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活动的险恶用心,提高宗教人士明辨是非、判断合法与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建立健全严密的防渗透网络和体系,严禁宗教教职人员跨区域从事宗教活动。认真落实宗教人士发放生活补贴制度,团结和争取更多的宗教人士为党和政府工作。

  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查处力度。要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严格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内容、时间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三个宗教法规”和非法宗教活动的“23条界定”,严禁宗教干预司法、行政和教育等事务,严禁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破坏祖国统一。对“三股势力”和打着宗教旗号、利用宗教场所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敌对势力,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对私办教经点,宣传和传播分裂思想,煽动民族仇恨的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极少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党员干部,坚决清除出党,并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控制“两教”的传播和蔓延,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邪教活动。在县、乡、村建立非法宗教活动举报奖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压缩非法宗教活动空间。

  三、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领导

  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关键在党。党委书记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实施政治领导,承担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责任感,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不能变,各级党组织抓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任务不能变。要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动员全社会共同开展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整个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科技、体育以及工、青、妇等所有担负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转变作风、增进团结的要求,把那些政治上清醒、思想作风过硬、组织领导能力强、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上。要加大对意识形态领域干部的培训力度,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宣传、理论、教育、文化等方面培养一批坚持正确方向、精通业务、群众欢迎的骨干。要健全机构,充实力量,配齐配强宣传思想干部。下大力气配备好乡(镇)专职宣传干部、村级宣传员,认真解决乡(镇)宣传干部进同级党委班子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和办法,确保意识形态各部门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里。

第2篇: 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

  一、四个方面问题

  (一)理想信念坚定方面

  一是政治敏感还不够强。对思想意识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和防范不足,警惕不够,对社会上传播的小段子、小道消息,虽然不听、不信、不传,但存在“事不关己”心理,积极抵制、及时遏制不够坚决有力。二是民族政策学习不深不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x民族、宗教工作的深刻论述学习不深、浅尝辄止,认识不够全面、不够系统,主动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的意识不强,高度重视不够,工作中对民族、宗教政策讲不深、讲不透,还存在“说不服、说不过”的问题。三是主观上认为大政方针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可能违反政治纪律,思想上轻视、态度上忽视,缺乏警醒自觉意识,认为政治离自己遥远,只要做到服从单位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就行,其他方面就不会有问题。

  (二)对党绝对忠诚方面

  一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从参加工作以来,在政治原则、观点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都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对党忠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弄虚作假,但对照自身情况,还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特别是落实很紧急的工作上,存在应付现象,未严格贯彻落实到位。二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扎实深入。学习缺乏紧迫感,对有关内容学习理解还比较肤浅、不够透彻。特别是对陈全国书记提出的落实“四句话”“4+1”等讲话精神,只是停留在理解基本意思,对深层内涵要求没有深刻理解,学用结合上还有差距。如在开展入户包联工作中,仅停留在简单了解群众家中人员构成与生产情况,未能深入了解群众的人际关系网、真正需要解决的生产困难问题。三是对“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思想上不重视,主要表现在仅是送米油等生活用品,自已也不会“双语”,也不真正清楚了解结对亲戚阿卜杜卡迪尔·库尔班家里的具体情况及实际困难,没能真正做到思想沟通和感情交流。

  (三)聚焦总目标担当负责方面

  一是聚焦总目标不够。对曾旦库勒村脱贫攻坚工作如何紧紧围绕总目标来谋划,如何聚焦总目标来开展,深入思考不够,存在传达安排多、主动谋划少、措施办法少的问题,例如如何帮助本村122户未脱贫贫困户脱贫、加快发展曾旦库勒村优势特色产业等方面没有认真思考、谋划。二是在工作生活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四风”“四气”问题,有时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时,工作头绪多,自己不能很好统筹处理,工作存在拖拉现象,有时也心存抱怨。三是对学习“双语”不重视。总觉的自己学习“双语”没有基础,不自觉地放松了学习“双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忽视了掌握“双语”是密切党群干群的有效手段,导致在入户走访时,对维吾尔族群众沟通交流仍需有专人翻译,影响工作效率。

  (四)执行纪律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深入、不透彻,融会贯通不够,对有的方面甚至是一知半解,运用政策和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xxx地区处于经济、维稳两个“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和背景下就如何通过强化组织纪律、提高思想认识来做好工作缺乏深入思考,工作、生活方面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的意识不够,凡事认为做得差不多就行。二是组织纪律性不强,对己不够严。作为一名入党6年多的党员,没有做到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如以工作忙为由,参加集体学习活动随意性较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的作用意识不强,没有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规范自己、约束自己,没有自觉按月交纳党费的意识,经常是没人催收就想不到主动交纳。

  二、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一是放松了思想政治建设,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很好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片面地把工作与为群众服务等同起来,认为做好工作,就是深入了群众,没有真实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望,少了解决群众困难,不自觉地疏远了人民群众,归结起来,还是谈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同时,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愿学习的情况,对“四个方面问题”认识不足,对问题抵制不坚决。 

  二是党性修养弱化。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自认为做得还不错,但是严格对照党章要求与上级领导和群众的期盼,发现自身还存在理想信念不足、宗旨意识不牢、党性观念淡薄、思想防线松懈等现象,这些问题不及时纠正,就象温水煮青蛙,在不知不觉中逐渐丧失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导致思想上出偏差,行动上有影响,落实上不到位。这次自我查摆出的一系列问题,说到底,就是党性锻炼不够,思想理论武装和主观世界改造有所放松导致的,可以说“三观”问题从本质上讲也是自己存在各种问题的思想根源,也是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自己必须继续坚持改造的重点。

  三是缺少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不足。通过对照反省,发现自身存在着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问题,思想上产生了惰性,胆识和气魄不足,在工作中遇到一些复杂问题时,有畏难情绪,主动想办法解决做得不够,下功夫少,有等靠思想。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按规矩办事主动性不够,离优秀党员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四是纪律意识减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习惯坚持的不好,自己平时虽然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并力争运用于工作实践,但总的来说,学习时间还是比较少,强调客观的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占用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在抽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都与工作要求不相称。同时,纪律观念松懈,敬畏之心有所缺失。自觉学习、贯彻、维护党章的意识有所淡薄,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有时看不清方向。组织纪律观念还不够强,没有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根本原因就在于对纪律敬畏不够,没有把纪律完全作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深入系统学习,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理解认识,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坚定马克思想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同时,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扎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向海尔尼沙·买托乎提同志学习,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诚倾听群众呼声,虚心向群众学习,工作接地气、通下情。 

  二是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当前要把学习和领会xxx中央工作座谈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会议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思考并以身作则践行维护xxx社会稳定的系列方针政策、目标任务、重要措施。通过学习,要学深悟透、聚焦落实总目标,牢固树立维护xxx稳定、促进长治久安的战略理念,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争取做一名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自觉维护党纪的忠诚卫士。全面深入参与做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做到日常联系经常化、交流交融深入化,全力帮助结亲户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从严律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始终把岗位当阵地守,把工作当事业干,把奉献当本分看,做到责任上肩真抓实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工作中不断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文件等方面的学习,切实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与水平。同时,牢固树立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不断提高工作谋划、预测及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好驻村工作队员的职责。

  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始终对党忠诚。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来遵守,对党忠诚,时刻保持对党的信仰忠诚,对党组织忠诚,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同时,切实管好自己、管好家庭、管好亲属。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始终做到敢于发声亮剑,敢于揭露“两面人”,敢于同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作斗争。

第3篇: 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

  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情况作为第一位的监督,推动总目标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疆工作做得好不好,衡量的标准可能很多,但最根本的是要看反分裂斗争搞得怎么样,是不是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系列“组合拳”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全力保障总目标落实到位。

  明确监督内容。把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落实政治责任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脚跟、挺直腰板,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为落实总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改进监督方式。深化政治巡视,创新组织制度,改进方式方法,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巡视利剑威力充分彰显。坚持综合派驻与单独派驻相结合,实现对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突出监督对象。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的监督,确保其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引导其紧紧围绕总目标谋划和推进工作。加强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把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行为作为第一位的执纪,保障打赢“三仗一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我们要牢固树立“新疆虽然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反恐维稳任务重,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反腐败斗争,为打赢“三仗一战”提供有力支撑。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单独设立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制定出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及《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解决当前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严肃查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及违反“五个必须”等行为,坚决把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派”“两面人”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驰而不息抓作风。牢记“作风不实是最大的敌人”,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剑指“四风”“四气”,党风政风、社会民风向上向好。

  “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三类人”,把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扶贫和民生领域,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微腐败”,集中力量开展南疆群众工作督导,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把从严追究反恐维稳斗争中失职失责问题作为第一位的问责,促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各类失职失责行为,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坚持清单明责。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层层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班子成员个人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禁止性要求,并分别对应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理的案件予以恰当处置。

  坚持常态督责。根据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反映情况,逐级开展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组织党委(党组)书记在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召开年度述职述责大会,层层传导压力。加强专项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从严问责。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特别是在反恐维稳中失职失责、出现问题的,言出纪随、铁面问责。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实行终身问责。对不敢问责、该问不问、问责不严的,强化问责的再问责。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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