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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后来,廉政中的“政”有了政治层面的内涵。孟子认为:“(不义之财)可以无取,取伤廉。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篇

  9月17日下午,市人社局四楼政务服务大厅的两个高速全景球型摄像头信号成功接入人社部信息平台大屏幕,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实现与人社部实时连接的市州,这是人社部“行风行动三年计划”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市人社局党组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系统行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支撑。

  实体大厅接入人社部监测指挥平台,意味着人社部将随时可以调取全国人社系统各实体大厅的实时情况。工作人员如何处理每一笔业务、是否热情接待办事群众、是否收受群众的红包礼金等等都可以清楚地看到。群众办理人社业务时审批流程将更规范,业务办理将更高效,干部作风也更清廉。

  近年来,市人社局秉承“引才惠民、聚力创新、公道廉洁、奉献和谐”的十六字人社精神,出台了一系列提升系统行风的工作举措,通过梳流程、减证明、优服务,大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着力解决人社公共服务的“堵点”“痛点”“漏点”,实现老百姓到人社部门“办事不求人”。2018年以来,市人社局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已拟定164个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超过省厅要求网办目录60%。推进线下“综合窗口”改革,在窗口采用“好差评”“首问制”“一次告知制”等,对高频事项的受理和办结数据实现每月一统计,月办结数达到8万件。目前,市人社局正在积极推进“智慧人社”信息化平台建设,让政务服务更懂民心。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篇

  近期,我县开展了“一把手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活动,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局党组在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的同时,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讲话精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集中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利推进工业经济工作的根本保证,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责无旁贷。  

  一、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

  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责任落实,才能守好土、尽好责。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做到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局党组与全局干部在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有方法、有步骤地开展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重心在主要领导带头。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只有切实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才能带动其他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形成逐级带动,认真履职,才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

  二、推进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打算

  为了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不断开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一是注重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问题。制定出台一套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全年工作计划。将工作目标细化到科室,既抓好重点,又要练好十指“弹好钢琴”,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三是深化“治庸问责”活动。进一步健全落实重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开好周一“碰头会”,解决工作进度滞后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考勤制度,坚决制止迟到早退现象,严格请销假制度,大力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顿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防止职工产生懈怠情绪。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统筹。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主体意识,针对我县工业经济特点,重点突出“人”的因素,坚持由人到事,事中见人,坚持两手共抓。充分利用经济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每周学习会等相关会议平台,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相辅相成。

  二是抓落实。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坚持既动口、又动手,既推动、又执行,既挂帅、又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也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职”,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工作合力。适时开展自查活动,主要查履职是否到位、监督是否有力、作风是否好转、工作是否高效、隐患整改是否落实。 

  三是抓长态。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运动式的抓抓停停,出台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反复强调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思想上有位置,计划上有安排,执行上有举措,保持经常的、稳定的、全过程加压的状态,时刻帮助大家绷紧廉政这根弦,积极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的机制和氛围。 

  四是抓预防。针对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特点,建立问题发现预警机制建设,着力在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处置等方面建立健全抓小、抓早的防治工作机制,坚持从小问题抓起,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建立常态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作风建设检查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以转变干部作风为核心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坚决反对“四风”,防止“四风”反弹。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早解决,保持警钟常鸣。

  五是抓队伍。通过科室自学、集中授课培训和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树立敢于承担,勇于奉献的责任意识。

  通过开展“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解决企业的“急、难、盼、愿”,接受社会和广大企业家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锻炼干部队伍。要教育好每位党员干部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定政治信念,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坚决反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积极创建廉洁、和谐的工作环境,从而锻炼好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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