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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是各级党委的简称。在中国,它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官方名称是&ldquo中国共产党XXX特定地区或单位委员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xx办字〔xx〕xx号)要求,现结合xx机关实际,制定出中共商洛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xx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xx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2篇: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根据市委、委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局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形成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每年定期向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组书面报告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4.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5.迎接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做好工作汇报、民主测评相关准备。

  6.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7.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逐级召开局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三、坚持思想建党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细化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利用局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落实落细理论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港航局全体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思想重视程度,在港航局营造浓厚的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10.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委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四、严明党的纪律

  11.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2.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划清纪律规矩底线。

  1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刚性的纪律约束,挺在各项纪律的最前面。

  五、深化作风建设

  14.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15.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政治纪律挺在各项纪律的前面,充分把握用好“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力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16.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六、选好用好干部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严格选拔任用组织程序。

  18.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

  19.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加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落实力度,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七、维护群众利益

  20.

  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特别是制约港航管理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开展专题调研。

  21.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切实解决港航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2.加大信访举报接访核查力度,维护港航企业、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对长期上访人员和问题主动深入下去,积极应对、破解难题。

  23.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北方网等网民留言办理、热线电话答复等工作。

  八、推进源头治理

  24.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5.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改革,深化行业制度建设,加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6.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天津市和交通运输系统纪律审查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镜为鉴为戒为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心有畏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抓早抓小抓初萌的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九、坚决惩治腐败

  27.

  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8.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十、加强党内监督。

  29.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30.

  广泛开展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原始记录。

  31.

  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十一、净化政治生态

  32.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3.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局工作规则、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4.

  按委党委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圈子文化和好入主义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在“人事因制”上持续用力,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党内组织关系、党内同志关系、党内工作关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规定动作”,建立防范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长效机制,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十二、严肃实施问责

  3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市《实施办法》,以强有力的问责推进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

  36.

  严肃查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局党委书记:

  2019年

  月

  日

第3篇: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统筹谋划部署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组织港航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深入抓好党章学习贯彻,把党章作为港航局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内容、教育培训的必备课程、日常管理监督的根本标尺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按党章办事,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干部履职、任职谈话,要对学习贯彻党章提出明确要求。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深入谋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压力传导,加强推动落实

  3.根据市委、委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港航局实际,研究制定局党委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从政治建设、理论武装、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完成时限:2019年4月

  4.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2019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保证年度党建工作方向清晰、目标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完成时限:2019年4月

  5.召开2019年度港航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

  完成时限:2019年4月

  6.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分工,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所属处室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责任书,推动责任落实,4月底之前,将责任书上报委党委。

  完成时限:2019年4月

  7.细化党建任务分解,形成党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事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完成时限:2019年5月上旬

  8.对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形成局党委、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清单“签字背书”。

  完成时限:2019年5月

  (三)定期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9.每年两次向委党委、驻委纪检组书面报告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2019年1月31日前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10.每月初召开会议总结分析上月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部署当月工作任务,督促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完成时限:2019年每月初

  (二)迎接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11.组织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理归纳基础资料,做好迎接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准备工作,按要求配合开展民主测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2019年1月

  (三)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

  12.配合市委组织部、委党委做好局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干部考核,扎实开展科级以下干部考核。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完成时限:2019年1月—2月

  (四)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

  13.制定局党委考核评议局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方案,明确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方式、重点内容、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自上而下、逐级开展,确保实现全覆盖。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2019年2月

  三、坚持思想建党

  (一)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14.组织港航局认真开展培训轮训,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充分利用《***谈治国理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等权威读物,掌握蕴含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脉络、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15.组织港航局利用网络学习、知识竞赛、政治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提升学习效果。通过干部调训、在线学习、微群互动学习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干部努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根基上下功夫,在全面增强执政本领上下功夫。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16.组织开展《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对新宪法和监察法的认识和理解,自觉尊崇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指导基层工作实践。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17.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大兴学习之风,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为目标,落实中心组学习规则,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细化中心组学习任务,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18.

  抓好支部带头人和工作骨干队伍建设。以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为重点,举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现场观摩等方式,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指导相结合,对基层党建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做到教任务、教标准、教方法。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19.开展新入职干部培训,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加强全局干部港航管理、综合执法、党务工作等专业知识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2019年6月完成新入职干部培训

  (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

  20.强化理论武装,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内容作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以及委党委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章制度的理解掌握,提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力水平。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1.做好网上舆情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敏感舆情。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2.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的不良现象。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3.按委党委部署做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交通运输成就宣传展示工作,大力营造“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完成时限:按上级部署时限完成

  24.制定文明单位创建方案,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完成方案制定,全年持续推进文明创建

  四、严明党的纪律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5.组织党员干部严肃汲取中央和市委查处的违反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绝不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划清纪律规矩底线

  26.制定“**”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完成时限:按上级部署时限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

  27.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首要内容,重点加强对“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委党委、局党委工作安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五、深化作风建设

  (一)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

  28.扎实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严明纪律规矩,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9.组织制定港航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6月底

  30.紧盯重要时段和关键环节,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坚决遏止懒政怠政等“四风”新动向。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密切联系群众

  3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和“庸懒散浮拖”等问题,促进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六、选好用好干部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3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严格选拔任用组织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选人用人。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

  33.干部选拔任用、平职交流资料信息按要求提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并按一人一卷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卷,全过程接受事中事后监督。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34.做好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5.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将考核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6.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意见(试行)》要求,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让干部专心谋事、放心干事。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七、维护群众利益

  (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37.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特别是制约港航发展的突出矛盾开展专题调研,主动申报委调研课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解决港航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8.

  做好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港航管理热点、难点问题。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加大信访举报接访核查力度

  39.维护港航企业、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积极做好来信来访接访工作,分析事因,掌握动态,妥善处理和化解信访事项,最大限度将上访人员吸附在本单位。对长期上访人员和问题要主动深入下去,积极应对、破解难题。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四)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40.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北方网等网民留言办理、热线电话答复等工作。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八、推进源头治理

  (一)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41.强化分析研判,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客观准确了解评价干部。坚持抓早抓小抓初萌,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突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2.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对存在问题党员、干部及时采取谈心谈话、提醒函询等处置措施。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3.开展履职、廉政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注重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日常提醒和监管。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做好严肃党的纪律,认真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对违纪党员的处理力度。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44.

  坚持源头治理,推进标本兼治,突出防控重点,强化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筑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认真梳理查找港航行政和业务管理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帐。

  完成时限:2019年5月

  45.加强对行政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前移监督关口,实现防控工作常态化,提高岗位风险防控实效,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抓好廉洁文化建设

  46.制定廉政警示教育计划,充分运用天津市和交通运输系统纪律审查成果,深入开展廉政警示和纪律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展、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深挖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2019年5月完成计划制定

  九、坚决惩治腐败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47.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8.及时处理、严肃查处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台账,加强跟踪督办。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49.

  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十、加强党内监督

  (一)加强学习,提升接受监督主动性

  50.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主动接受监督。

  完成时限:2019年7月

  (二)广泛开展谈心谈话

  5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原始记录。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三)认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52.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完成时限: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十一、净化政治生态

  (一)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53.将《准则》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抓好集体学习。

  完成时限:2019年7月

  (二)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和组织生活各项规章制度

  54.开展专题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市委、委党委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制度文件。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55.组织修订完善港航局“三重一大”制度、港航局党委工作规则、港航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

  完成时限:7月底

  56.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对于重大事项及时组织港航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会前组织做好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各方共识,确保讨论事项成熟,具备可操作性。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7.深入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天津市县以上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在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上下功夫、见成效,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完成时限:按上级要求

  58.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党内组织关系、党内同志关系、党内工作关系。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持续深入开展圈子文化和好入主义专项治理

  59.按委党委要求开展

  “回头看”活动,在“人事因制”上持续用力,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成效。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0.坚决贯彻市委净化政治生态工作要求,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研究制定港航局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大力培育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做良好政治生态的积极建设者和坚定维护者。

  完成时限:2019年5月

  十二、严肃实施问责

  (一)坚决追责问责

  6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市《实施办法》,强化立案查处和监督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切实举起执纪问责“利剑”,以强有力的问责推进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严肃查处突出问题

  62.严肃查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决策部署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局党委书记:

  2019年

  月

  日

第4篇: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5篇: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6篇: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一、政治监督责任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党组)谋划全域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3.协助党委(党组)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4.协助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终考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5.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二、教育监督责任

  6.大力推进“刻印工程”,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党纪党规等教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于心。

  7.坚持以案明纪、立规严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

  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廉政微宣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促进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9.健全并落实党风廉政网络與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宣传引导机制,有效发挥网络平台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10.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查找症结根源,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纪律监督责任

  1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许昌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政令畅通。

  12.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问题,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问题。

  13.严明廉洁纪律,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14.严明群众纪律,坚决查处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推诿扯皮,以及在涉及群众重大事项上盲目决策、无视群众意愿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加重群众负担、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15.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カ问题,工作中弄虚作假、虚以应付以及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人员招录等问题。

  16.严明生活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生活情趣低下、腐化堕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行为。

  四、作风监督责任

  17.大カ开展“连心工程”,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动向,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8.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责任迫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9.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落实政策优亲厚友、项目审批吃拿卡要、扶资金截留挪用、贫困户进入退出中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20.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21.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査机制示范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抓好正面引领,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城形成基层党风政风“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2.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五、日常监督责任

  23.大力推进“固本工程”,扎实推行全面从严治党明责、记实、示范、保障“四项机制”,建立在线督查平合,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24.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十二个不准”为抓手,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25.积极探索强化对同级党委(党组)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26.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接受市委委员和市纪委委员现场询问和评议。

  27.持续开展“廉政大约谈”活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8.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审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9.探索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建设党员干部廉洁档案综合运用电子化平合,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守纪、作风和廉洁情况,落实对“关健少数”的监督。

  30.全面推进巡察工作,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3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案双究”既迫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一律严肃问责。

  六、执纪监督责任

  32.大力推进“护林工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33.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严格执纪审査时限,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34.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跋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许纪发[2017]1号),进一步规范完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程序和转化标准,靠运用第一种形态”遏制增量,靠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减少存量,靠运用“第四种形态”强化震慑。

  35.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履行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七、自身监督责任

  36.大力开展“先锋工程”,落实纪律检査体制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37.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査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

  38.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39.深入推进派驻纪检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作用。

  40.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考核办法,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41.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42.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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